邦讯技术: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7-03 18:20:4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312 证券简称:邦讯技术 公告编号:2015-040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1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本次权益分派方

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0,02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

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元;持有

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85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

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5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7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7

月 1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未有自行派发情形,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

利将于2015年7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

金账户。

五、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 65 号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A 区 4 号楼

(邮编:100195)

咨询联系人:王传世、范晓倩

咨询电话:010-65800931

传真电话:010-65800000-8166

六、备查文件

1、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3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邦讯退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从短期技术面看,近期消息面活跃,主力资金无明显迹象,短期呈现震荡趋势,市场关注意愿一般。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