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曲轴: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7-02 18: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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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3 股票简称:天润曲轴 编号:2015-022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1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 2014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权

益分派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后两个月内。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559,411,7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4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16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 10 股派 0.228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a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6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2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7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7 月 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7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7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45 天润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五、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

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相应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具体内

容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另行公告。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办

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天润路 2-13 号

咨询联系人:周洪涛

咨询电话:0631-8982313

传真电话:0631-8982333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

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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