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银股份: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7-02 18: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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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53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1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刊登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距离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61,191,29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970 元;持有

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313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

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9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6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9日

第 1 页 共 2 页

2、除权除息日:2015年7月1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2015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7月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 号 股 东 账 号 股 东 名 称

1 01*****044 杨文江

五、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萝岗区瑞发路12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谭骅、余咏芳

咨询电话:020-29087848

传 真:020-2908785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的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日

第 2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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