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8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次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592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3元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
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非股改、
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8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
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7 月 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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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5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7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号码 股东名称
1 01*****272 柯维龙
2 01*****055 柯维新
3 01*****530 陈尚和
4 01*****332 邓建明
5 01*****894 王德贵
6 01*****247 邓新贵
7 01*****777 童劼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福建省建阳市回瑶工业园区
咨询联系人:邓建明、吴德斌
咨询电话:0599-5820498、5820121
咨询传真:0599-582090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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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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