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股份: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6-30 18:20:4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8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次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592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3元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

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非股改、

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8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

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7 月 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7 月 7 日。

1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5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7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号码 股东名称

1 01*****272 柯维龙

2 01*****055 柯维新

3 01*****530 陈尚和

4 01*****332 邓建明

5 01*****894 王德贵

6 01*****247 邓新贵

7 01*****777 童劼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福建省建阳市回瑶工业园区

咨询联系人:邓建明、吴德斌

咨询电话:0599-5820498、5820121

咨询传真:0599-582090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2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3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青松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