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9 证券简称:福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3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1,728,7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900000 元,权
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
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
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
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31,728,771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63,457,542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7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7 月 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7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5 年 7 月 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
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
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7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
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20 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2 08*****351 呼和浩特市福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 08*****600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4 01*****639 闫瑞峰
5 01*****901 王冠一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7 月 6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131,728,771 股,转赠后总股本增至 263,457,542
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本结构
分红前 分红后
股份性质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 20,538,890.00 15.59 41,077,780.00 15.59
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 111,189,881.00 84.41 222,379,762.00 84.41
合 计 131,728,771.00 100 263,457,542.0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63,457,542 股摊薄计算,2014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35 元。
八、咨询机构: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 16 号琨中心 2 座 7 层
咨询联系人:孙秀珍
咨询电话:010-84683855
传真电话:010-84683766
特此公告。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