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5 证券简称:安居宝 公告编号:2015-038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2015 年 4 月 23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未达解锁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 1,829,335 股。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363,990,248 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6号:利润分配与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事项》第十条规定: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现金
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按上述规定,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63,990,2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251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0.452261 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
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477386 元,权益
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对于 QFII、
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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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25128 股。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537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512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363,990,248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546,900,006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7月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7月3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832 张波
2 01*****167 张频
3 00*****847 李乐霓
注:2014年8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张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频先生共同承诺:将
于实施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放弃股息红利合计共6,844,329.55 元(详见2014
年8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派发现金红利时进行相应的扣除。
至此,该承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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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7 月 3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186,303,972 51.18% 93,620,130 279,924,102 51.18%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2,349,001 0.65% 1,180,403 3,529,404 0.65%
04 高管锁定股 183,954,971 50.54% 92,439,727 276,394,698 50.54%
二、无限售流通股 177,686,276 48.82% 89,289,628 266,975,904 48.82%
三、总股本 363,990,248 100% 182,909,758 546,900,006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546,900,006 股摊薄计算,2014 年
度,公司每股收益为 0.15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 6 号安居宝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黄伟宁、骆伟明
咨询电话:020-82051026
传 真:020-82082030
特此公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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