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电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6-26 18: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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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5-014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1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 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详见 2015 年 5 月 7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且不存在实

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超过两个月的情形。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2,25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52 元;持有

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2.66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

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要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7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7

月 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7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 2015 年 7 月 3 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XXXXX366 福州太顺实业有限公司

2 08XXXXX060 福建和盛集团有限公司

3 08XXXXX793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4 08XXXXX651 南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及 IPO 前无限售未确权法人股和 IPO 前限售未确权内部职工股由本公司自

行派发。

五、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 102 号

咨询联系人:江永涛、廖丹

咨询电话: 0599-8736341

传真电话: 0599-8736961

六、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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