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5-043
债券代码:112043 债券简称:11 东控 02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 5 月 13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039,516,9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 10 股派 2.37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
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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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75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5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75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122 福民发展有限公司
3 08*****901 东莞市福民集团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 55 号本公司董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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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李雪军
咨询电话:0769-22083320
传真电话:0769-22083320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配方案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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