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15-038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4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1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8,2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
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58,2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16,400,000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1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7月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7月1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26 徐元生
2 01*****925 陈吉强
3 00*****989 潘建华
4 01*****923 朱建忠
5 01*****917 张卫兵
6 01*****057 钱飞舟
7 01*****897 王平
8 01*****744 张郭一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7月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数量 比例 本次转增 本次转增后 比例
(股) (%) (股)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5,857,885 21.63 55,857,885 111,715,770 21.6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02,342,115 78.37 202,342,115 404,684,230 78.37
三、股份总数 258,200,000 100 258,200,000 516,400,00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16400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0.123元。
八、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东南大道一号 咨询联系人:陈敏
咨询电话:0512—58913056 传真电话:0512—58683105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