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关于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6-19 18:17:0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1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15-025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2015年5月1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

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0,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0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09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

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1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2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867 周锦明

2 01*****475 周子龙

五、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 13 号北辰新纪元大厦 2 塔 22 层 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卉 吴丽琳

咨询电话:010-84922368

咨询传真:010-84928085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18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潜能恒信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