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高科: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6-18 18: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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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5-035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6,762,528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

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元;持有

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

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 ;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

月2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55 沈国甫

2 00*****999 毛志林

3 00*****660 李宏

4 00*****992 白宁

5 01*****761 马月娟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118号

咨询联系人:朱海东 汪婵

咨询电话:0573-87550882

传真电话:0573-87552681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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