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科技: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6-18 18:17:0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000777 股票名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7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九次股东大

会(2014 年年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383,417,59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 10 股派 0.47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

a

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

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票代码:000777 股票名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7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5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5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第十九次股东大会(2014 年年

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25 日,除权除

息日为:2015 年 6 月 26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

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88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2 08*****176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苏州阀门厂

股票代码:000777 股票名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7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新区珠江路 501 号公司董秘室

咨询联系人: 袁德钢 陈维

咨询电话:0512-66672245 传真电话:0512-67526983

邮政编码:21501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九次股东大会(2014 年年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核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