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 B 公告编号:2015-035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1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本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完
成后的总股本 360,164,9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 股 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
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 元;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42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
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
生地缴纳;B 股非居民企业扣税后每 10 股派现金 1.35 元,境内(外)
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42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
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5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5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向 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 股股息折算汇率根据公司章程规
定,将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15 年 5 月 21 日)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7886)
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 B 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
算。
本次权益分派后,本公司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24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15 年 6 月 25 日。
本次权益分派 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15 年 6 月 24 日,股权登记
日为:2015 年 6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6 月 2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截止 2015 年
6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B 股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
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 股股东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
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
取。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72 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
五、其它事项说明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
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15年7月31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
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
税款。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证券法规部 咨询联系人:宋文宝、杜宇
咨询电话:0086-411-86538130 传真电话:0086-411-86654530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