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皮城: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6-17 18: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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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5-040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20,00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

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元;持有非

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14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

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

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2015年6月2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42 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2 08*****880 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3 08*****212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 08*****448 浙江卡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投资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杨克琪

咨询电话:0573-87217777

传真电话:0573-8721799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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