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高纳: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6-16 18: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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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15-22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2014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17,982,231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0,877,156.96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利润分

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由于实行股权激励自主行权,截至2015年6

月10日,公司总股本由2014年12月31日的317,982,231股增至320,308,996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相关规定:分配方

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

因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

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因此公司按最新股本计算的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0,308,9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8837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1.429539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

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508958元,权益登记日

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3825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941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5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23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实施股权激励后,按新股本320,308,996股摊薄计算,2014年度每股净

收益为0.3440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南村19号

咨询联系人:马洪军、于冬

咨询电话:010-62182656

传 真:010-6218509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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