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15-040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经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2. 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方案
201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2,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35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1425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
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25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75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6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 2015 年 6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1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粤兴三道 9 号华中科技大学产学研基地 A
座 2-7 层;
邮政编码:518057
咨询联系人:王凤翔、许国辉
咨询电话:0755-86916612、86916692;传真:0755-86169100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