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8 股票简称:大冶特钢 公告编号:2015-019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9,408,48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非
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9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
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6
月 1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5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
1 08*****294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2 08*****527 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3 00*****877 湖北正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 316 号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秘书室
2、咨询联系人:杜鹤 彭百条
3、咨询电话:0714-6297373
4、咨询传真:0714-6297280
六、备查文件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