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股份: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6-11 18: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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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076,42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9.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

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

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3.0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76,42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506,988,000 股。

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实

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

的;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5 年 6 月 1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6月1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

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

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

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07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2 08*****393 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

3 08*****387 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

4 08*****552 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5 08*****355 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

6 08*****330 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

7 01*****826 杨廷栋

8 01*****936 张雨柏

9 08*****746 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 01*****918 钟玉叶

11 01*****011 朱广生

12 01*****052 陈宗敬

13 01*****253 冯攀台

14 00*****163 丛学年

15 01*****723 周新虎

16 01*****269 高学飞

17 01*****648 王述荣

18 08*****448 南通盛福工贸有限公司

19 08*****642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6 月

18 日。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99,100,566 18.5% 79,640,226 278,740,792 18.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77,319,434 81.5% 350,927,774 1,228,247,208 81.5%

三、股份总数 1,076,420,000 100% 430,568,000 1,506,988,000 100%

七、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 1,506,988,000 股摊薄计算,

2014 年度,每股收益为 2.99 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25-52489218

传真电话:025-52489218

咨询联系人:张庆芹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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