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7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15年5月14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
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5年5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内容一致。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分红派息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81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855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
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
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5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6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若股东
在除权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现金红利在原托管证券公司处领取。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44 佛山市顺德区祥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 08*****314 顺威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 08*****645 新余顺耀投资有限公司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 6 号
咨询联系人:朱健伟 李洪波
咨询电话:0757-28385938
传真电话:0757-2838530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