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和 成: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6-10 18: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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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5-019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8,919,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元;持有非股改、非

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10股派3.32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

补缴税款【注】;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

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2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7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5年6月18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58 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1*****339 胡柏藩

3 01*****629 胡柏剡

4 00*****492 石观群

5 01*****624 王学闻

6 01*****429 王正江

7 01*****477 周贵阳

8 00*****483 崔欣荣

9 01*****924 董小方

10 01*****413 叶月恒

11 01*****849 梁晓东

12 01*****549 邱金倬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莉瑾、胡菊勇

咨询电话:0575-86017157

传真:0575-86125377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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