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科技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6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
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46,67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880 元;持有非
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254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
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98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6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6
月 16 日。
电光科技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公司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43 电光科技有限公司
2 00*****112 石向才
3 01*****658 石碎标
4 01*****846 石志微
5 01*****739 林飞
6 01*****530 施胜济
7 01*****409 郑永芳
8 00*****530 石晓霞
9 01*****527 石晓贤
10 00*****470 朱丹
11 01*****167 施隆
五、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为 146,670,000 股,公司总股本保持
不变。
六、咨询机构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纬五路 180 号公司四楼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戚程博
电话:0577-61666333
传真:0577-62666111
七、备查文件
1、《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电光科技
2、登记公司出具的确认分配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书面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