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型材: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6-09 18: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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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15-28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年4月17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9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

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

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5年6月15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5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5年6

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34 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08*****526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号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

19 楼

咨询联系人:周小川、郭亚良

咨询电话:0553-8396856 0553-8396835

传真电话:0553-839680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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