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5 证券简称:国瓷材料 公告编号:2015-057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7,238,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95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10.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27,238,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54,476,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6
月 1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送(转)股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本次送
(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
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
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72 东营市盈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2 08*****834 新余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6 月 12 日。
六、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54,476,000 股摊薄计算,2014 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 0.25 元。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经济开发区辽河路 24 号
2、咨询联系人:许少梅 、赵红艳
3、咨询电话:0546-8073768
4、传真电话:0546-807361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