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5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5 年 4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分配方案一致。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63,947,608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475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
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
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5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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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63,947,608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733,131,89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6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34 揭阳市外轮模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2 01*****210 洪惠平
3 01*****185 郑明略
4 08*****238 揭阳市飞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 01*****687 吴潮忠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6 月 15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变动后
股份性质/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124,225,234 22.03 37,267,570 161,492,804 22.03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439,722,374 77.97 131,916,712 571,639,086 77.97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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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总数 563,947,608 100 169,184,282 733,131,890 1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733,131,890 股摊薄计算,2014 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107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 号路中段巨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吴 豪、许玲玲
咨询电话:0663-3271838
传真电话:0663-3269266
十、备查文件
1、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一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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