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2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分红派息距离
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0,800,0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
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
每10股派0.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
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
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60,8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21,6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6月1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
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
(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
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10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6月10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项目 发行 送 其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股 股 他
一、有限售条件
72,784,193 20.17% 72,784,193 72,784,193 145,568,386 20.17%
的股份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非国有
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
- - - - - - - - -
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5、高管股份 72,784,193 20.17% - - 72,784,193 - 72,784,193 145,568,386 20.17%
二、无限售条件
288,015,807 79.83% 288,015,807 288,015,807 576,031,614 79.83%
股份
1、人民币普通
股
2、境内上市的
- - - - - - - - -
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
- - - - - - - - -
外资股
4、其他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360,800,000 100% 360,800,000 360,800,000 721,600,000 100%
七、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721,600,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0.15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501号5楼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马智 咨询电话:0991-3736150 传真电话:0991-3736150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