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隆实业: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6-04 18: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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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5-023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27日召开的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5,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

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

派0.47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

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35,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68,500,000股。

本公司特此声明: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

原则一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6月1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

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

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

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10日通过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85 利田发展有限公司

2 08*****086 宇兴投资有限公司

3 08*****084 FERNANDO CORPORATION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6月10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比例 发行

数量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 新股

一、无限售条件股份 335,000,000 100% 0 0 33,500,000 0 33,500,000 368,500,000 100%

1、人民币普通股 335,000,000 100% 0 0 33,500,000 0 33,500,000 368,500,000 100%

二、股份总数 335,000,000 100% 0 0 33,500,000 0 33,500,000 368,500,00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68,500,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每股净收

益为0.014元。

八、咨询机构: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龙发路65号 咨询联系人: 陈丽秋、周杰

咨询电话:0755-27749423-105、182 传真电话:0755-27746236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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