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15-017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
月28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8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476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28400元;持有
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4022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
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
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14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38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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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40*****042 姜维利
2 40*****959 何欣
3 40*****964 浦江川
4 40*****954 刘宝琦
5 01*****919 赵士春
6 01*****606 何循海
7 40*****043 李俊平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5号楼 咨询联系人:何欣
咨询电话:010-56973355 传真电话:010-56973349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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