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6 股票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15-24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8,463,955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2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18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919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
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3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1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39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IDG 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IDG
2 08*****285
中国股票基金
3 08*****423 北京轫开投资有限公司
4 08*****329 华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 217 号 507 房间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唐颖 王树银
咨询电话:010-83156608
传真电话:010-83156818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