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证券代码:601518
编号:临 2016-035
债券简称:11 吉高速 债券代码:12214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 201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应参会董事 6 人,实际参会董事 6 人。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更新后的<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补充 2015 年及 2016 年 1-3 月财务数据)>及其
摘要、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高
集团”)拥有的长平高速公路沿线的广告经营权和长春服务区、公主岭服务区及四
平服务区的服务设施经营权,该事项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临
时会议以及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前期公告的《吉
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所附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而根
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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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2014 年修订)》的规定,上述文件目前已过有效期。因此,为符合证监会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申报文件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更新后的《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补充 2015 年及 2016 年 1-3 月财
务数据)》及其摘要、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进行了审议,并予以批准报出。
其中,公司委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3 月的模拟经营成果及附注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准专审字
[2016]1548 号”的专项审计报告;同时对标的资产 2015 年、2016 年 1—3 月的备
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中准专审字[2016]1547 号”的审阅报告。
公司据此更新并编制了《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补充 2015 年及 2016 年 1-3 月财务数据)》及其摘要。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冯秀明、李晓峰回避了表决,非关联
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有效性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的相关议案。
鉴于公司前期公告的《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所附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
止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而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的规定,上述文件目前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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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公司委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3 月的模拟经营成果及附注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准专审字
[2016]1548 号”的专项审计报告;同时对标的资产 2015 年、2016 年 1—3 月的备
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中准专审字[2016]1547 号”的审阅报告。
公司据此更新并编制了《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补充 2015 年及 2016 年 1-3 月财务数据)》及其摘要。
基于此,公司董事会有必要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
法律文件有效性再次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
次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冯秀明、李晓峰回避了表决,非关联
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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