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 2015 年度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
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16]003138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对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2015 年度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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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对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1-5
2015 年度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关于对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2015 年度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16]00313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对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
函【2016】第 18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所
提及的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财务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问询函 1、报告期末,你公司向贵阳中盟磷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委
托贷款本金余额为 2 亿元,2015 年 12 月 4 日你公司公告该笔委托贷
款出现逾期并将还款日期延长至 2016 年 6 月 3 日;你公司向安徽辉
隆生资建材大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本金余额为 1.5 亿
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88%(2015 年 11 月 30 日数据)。请你公司
补充说明上述委托贷款对象目前的资信状况,上述委托贷款是否存在
不能回收的风险,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
回复:
1、根据辉隆股份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向贵州中盟磷业有限公司(原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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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中盟磷业有限公司)和安徽辉隆生资建材大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提
供了金额为 20,000 万元和 15,000 万元的委托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贷款金额 贷款 委贷
贷款对象 贷款期限 担保情况
(万元) 利率 银行
贵州中盟 安徽新中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和韦
兴业
磷业有限 20,000 13% 24 个月 盛、孙静怡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银行
公司 注1
1.提供评估价为 16,028 万元的土地
安徽辉隆 (121.45 亩)(权证号:临国用[2011]
生资建材 字第 061 号)进行抵押;
中国
大市场管 15,000 15% 36 个月 2.提供评估价为 17,285 万元的在建
银行
理有限公 工程抵押;
司 3.实际控制人朱登友、姜灵承担个人
连带责任保证。*注 2
*注 1:安徽新中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系贵州中盟磷业有限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
*注 2:朱登友、姜灵夫妇持有安徽辉隆生资建材大市场管理有限公
司 66.54%的股份。
根据辉隆股份 2015 年 12 月 3 日的董事会公告,鉴于贵州中盟磷
业有限公司正在整合资产,筹集资金需要一定的时间,经双方沟通协
商,其 2015 年 12 月 3 日到期的 20,000 万元委托贷款本金,由贵州
中盟磷业有限公司承诺于 2016 年 6 月 3 日前归还,并按现行利率支
付利息。
2、我们获取了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贵州中盟磷业有限公司
和安徽辉隆生资建材大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贵州中盟磷业有限公
资产总额 220,136.75 235,693.10
司
负债总额 179,048.93 193,15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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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41,087.83 42,537.43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3,331.69 56,646.27
营业利润 -1,184.48 59.67
净利润 -1,095.63 1,052.24
项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7,566.65 105,411.16
负债总额 107,766.59 94,589.70
安徽辉隆生资建材大 净资产 9,800.05 10,821.46
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项 目
营业收入 775.81 8,236.49
营业利润 -1,198.91 4,410.83
净利润 -1,021.41 4,460.48
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安徽新中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4,003.31 54,348.19
负债总额 30,578.24 29,585.95
安徽新中远化工科技 净资产 23,425.07 24,762.24
有限公司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项 目
营业收入 7,992.16 39,544.19
营业利润 -1,763.02 -3,926.36
净利润 -1,257.05 -3,825.46
3、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上述两公司的利息均已按时收回。
根据获取的委贷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收息凭证以及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贵州中盟磷业有限公
司的委托贷款虽然已逾期,但公司有充分的保证措施,因此我们认为
该笔委托贷款不存在不能回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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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生资建材大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贷款目前尚未到
期,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履约情况良好,担保措施充分,因此
我们亦认为其不存在不能收回的风险。
二、问询函 2、报告期末,你公司对冷湖滨地钾肥有限责任公司
的预付账款余额为 8,886.94 万元,账龄超过 1 年,未结算原因为货未
到。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预付账款的形成原因、相关货物至今未收
到的原因及预计收货时间、预付账款的安全性及相关坏账计提是否充
分,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
回复:
1、截止2015年12月31日辉隆股份预付款项中对冷湖滨地钾肥有
限责任公司的账面余额为8,886.95万元,账龄为1-2年。公司2014年与
该公司签订了共计8.6万吨的硫酸钾采购量,当年度预付货款总额为
27,330.00万元。经统计,2014年、2015年以及2016年1-5月公司实际
收货量与期末预付款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采购量 实际收货量 期末预付款
年度 (万吨) (万吨) 余额(万元)
2014 年度 8.6 2.18 20,611.01
2015 年度 4.83 8,886.95
2016 年 1-5 月 1.14 6,254.26
2、在审计中我们了解到公司与冷湖滨地钾肥有限责任公司自
2010 年就开展硫酸钾购销业务,是公司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单位。
针对 2015 年期末该公司预付款余额较大,且账龄超过一年,我们核
查了上述预付款余额较大形成的原因以及期后收货情况(2016 年 1-3
月已收货 1.14 万吨),预付款余额较大主要系 2014 年下半年以后硫
酸钾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行情不稳定,经双方协商,放缓了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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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的速度,同时将尚未发货的预付款项转为了保底计息款项。目前货
物仍正在陆续发运中,预计年底可发运完毕。因此我们认为该预付账
款的安全性是可控的,不存在不能收回的风险,不需要计提坏账。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吕勇军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 琳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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