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16-009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按照议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5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
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 448,284,301.44 元,营业成本 274,136,911.36 元,
营业利润 52,809,928.11 元,利润总额 56,667,821.83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49,508,161.69 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5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上述议案,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
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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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归属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9,508,161.69 元。其中母公司 2015 年实现净利润
49,013,373.00 元,根据《公司法》等的有关规定,按照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金 4,901,337.30 元后,截至 2015 年末,母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为 134,974,551.57
元。以公司总股本 8000 万股为基数,以现金股利方式向全体股东派发红利 2,400
万元,计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3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5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
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意续聘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
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16 年 04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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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为 113,269,339.85 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额为 113,269,339.85 元。本次置
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的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
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
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