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
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次
会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
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基于对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和综合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的了解,及客观判断,
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陈祥楼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
会届满为止;同意董事会聘任徐冰先生、卞小明先生、方进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同意董事会聘任徐冰先
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同意董事会聘任
方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同意董
事会聘任孙璐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
止。
本次对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
券事务代表的提名、聘任、审议程序及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高允斌 胡晓明 李友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