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16-040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李
建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89,559,784 股(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6 日完成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其中 45,000,000 股
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质押给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收到控股股东李建锋先生的通知,获悉李建锋先生
已将上述质押给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份 15,000,000 股解除质
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解除质押登
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
股东 是否为第一
解除质押股 质押开 质押到 质押占其
大股东及一 质权人
名称 数(股) 始日期 期日 所持股份
致行动人
比例
至申请 海通恒
2015 年
解除质 信国际
李建锋 是 15,000,000 12 月 8 2.54%
押登记 租赁有
日
为止 限公司
合计 - 15,000,000 - - - 2.5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锋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589,559,784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7%,本次解除质押后,李建锋先生质押股份为550,027,395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4.52%,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93.29%。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