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出资设立仙居县聚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出资设立仙居县聚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事前审核,我们通过认真审阅公司的有关材料,在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后,现
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仙居县聚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是根据仙居
县人民政府相关精神,多举措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时,
在加强风险控制的前提下,适当增加盈利点。出资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
的原则,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傅鼎生 赵苏靖 傅颀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