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中《关于追加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本议案中公司追加 2016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
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均回避表决,会议审议及表
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同意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
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昆冈 黄新民 田梦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