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本公司”)为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药一致”或“上
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保证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
下承诺:
1、 本公司承诺不会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 本公司不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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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之盖章页)
承诺人: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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