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2015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专项审阅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31 08: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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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拟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根据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一致”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资产出售、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国

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下合称“重组预案”),重组预案包括

两部分内容,1)资产出售:本公司拟置出全资子公司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致君制药”) 51.00%股权、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坪山制药”) 51.00%股权、深圳致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

君医贸”) 51.00%股权和国药一致坪山基地整体经营性资产,以认购受同一最终控

股股东控制的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制药”)新发行的股份;

2)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本公司拟采用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本公司

之母公司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控股”)持有的国药控股国大药房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大药房”) 100.00%股权、佛山市南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海医药”) 100.00%股权、广东东方新特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新

特药”) 100.00%股权,以及购买受同一最终控股股东控制的中国医药对外贸易公

司(以下简称“国药外贸”)持有的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

医贸”) 51.00%股权并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符月群等 11 名自然人少数股东持

有的南方医贸 49.00%股权。以上 1)资产出售和 2)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合

称为“本次重组” 。本次重组中,资产出售和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作为本

次重组方案的必备内容,两部分同时生效、互为前提条件。

以上涉及的致君制药、坪山制药、致君医贸各 51.00%股权以及国药一致坪山基地

整体经营性资产以下合称为“拟置出资产”,国大药房、南海医药、广东新特药、

南方医贸各 100.00%股权以下合称为“拟购买资产”。

同时,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现代制药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该议案主要内容包括:1)拟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本公司购买持有的致君

制药 51.00%股权、坪山制药 51.00%的股权、致君医贸 51.00%的股权以及国药一

致坪山基地整体经营性资产;2)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国医药集团下其

他子公司持有的化工类制药企业的股份。现代制药经本次重组后完成的合并主体称

为“经扩大现代制药”。对于现代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的公司,以下简称

“资产组 A”;对于现代制药原存续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组 B”。

本公司认购的现代制药的股权为经扩大现代制药 14.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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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拟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续)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本次重组中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的资

产评估值,约为 251,132.25 万元,并以此作为交易对价。现代制药将发行股份的

定价基准日定为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公告日,即 2016 年 3 月 10

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采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确定以不低于该市场参考价的 90%作为

发行价格。根据现代制药 2015 年年度报告中拟实施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上市公司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87,733,4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根据

除息结果调整为 29.06 元/股,即 29.06 元/股向本公司发行约 8,641.85 万股份。

本次重组中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为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资产

评估值,约为 350,398.47 万元,并以此作为交易对价。本公司将发行股份的定价

基准日定为重组预案公告日,即 2016 年 3 月 10 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采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

场参考价,确定以不低于该市场参考价的 90%作为发行价格。根据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决定以本公司 2015 年末的总股本 362,631,94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格的股份发

行价格根据除息结果调整为 53.50 元/股,即 53.50 元/股向国药控股发行 5,505.77

万股份,向国药外贸发行 532.30 万股份;同时向符月群等 11 名自然人少数股东支

付共计 27,361.49 万元现金。

本次重组尚须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核准通

过。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经本次重组完成后的合并主体称为“经扩大

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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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 本公司基本情况

国药一致前身为深圳市益力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办复

(1993)356 号文批准,于 1993 年 2 月 1 日经股份制改组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3 年 3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批准,本公司发行 A 股 3,000 万股(其中社

会公众股 1,650 万股、内部职工股 350 万股和募集法人股 1,000 万股),B 股 2,000

万股。发行后本公司股本为 10,500 万元,后经过历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及增

发股本,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股本为 36,263.19 万元。本公司的内部

职工股、境内社会公众持有股份及境外社会公众持有股份均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流通。

2000 年 11 月,本公司与公司原大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

议》,以 2000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以本公司原全部资产及负债与深圳市投资管

理公司拥有的 11 家医药类企业的 100%权益和部分物业及深圳市特发现代计算机有

限公司 51%的权益进行等值置换。2000 年 12 月 29 日,本公司 2000 年度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上述资产置换议案。资产置换交割日为 2001 年 1 月 8 日。

2004 年 2 月 18 日,公司原大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与国药控股签署了《股权转

让协议》,公司原大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43.33%股权全部转让给国药控股。上

述股权变更法律手续于 2004 年 12 月 9 日履行完毕。同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国资产权(2004)525 号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公司字

(2004)94 号文的批复,该部分股份的性质由国家股变更为国有法人股,本公司的第

一大股东变更为国药控股。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

2006 年 4 月 14 日,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

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本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为:以 2006

年 4 月 27 日为股份变更登记日,并于 2006 年 4 月 28 日对流通 A 股股东实施每

10 股送 3 股的对价方案,对价股份于当日上市流通。实施上述送股对价后,公司股

份总数不变,股份结构发生相应变化。

2014 年 3 月 14 日,本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数量 74,482,543 股,该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完成

发行后,本公司股本总数增加至 362,631,943 股。

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股本总数为 362,631,943 股。

本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301103040048,执照号为深司字 N24657,营业期限自 1986 年 8 月 2 日至长

期。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263.19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林兆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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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基本情况(续)

(1) 本公司基本情况(续)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

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含疫苗和体外诊断试剂)、第二类精神药品(制

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批发型企业)、医疗用毒药品、蛋白同化制剂、

肽类激素的批发;保健食品经营;药用包装材料及医药工业产品研究与开发、咨询服

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

卖商品);救护车销售;经营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项目投资;自有物业管理、出租;

医药信息咨询;停车场经营;普通货运,提供医药咨询服务,对医药配送的投资,仓

储,装卸搬运,代办打包服务,物流方案设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 致君制药基本情况

致君制药原名为深圳致君制药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5 年改名),于 1984 年 12 月 22 日

经深府办复(1984)1171 号文批准成立,原系隶属于深圳市医药生产供应总公司的国有

全民企业,根据 2000 年 11 月本公司与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致

君制药股权被全部置换入本公司,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

公司于 2006 年 10 月进行改制,改制后经济性质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致君制药批准

的经营期限为 40 年,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

致君制药的母公司为本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致君制药的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均含头孢菌素类),干混悬剂(头孢菌

素类),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糖浆剂,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的生产;药用包装材

料和药品研究开发(不含临床实验);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

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保健食品生产销售(致君牌康钙 C

咀嚼片,凭许可证 GD.FDA 健证字[2007]第 0301W0321 号经营)。

(3) 坪山制药基本情况

坪山制药原名为国药集团深圳中药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5 年改名),于 1987 年 5 月 28

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办(1987)445 号”文批准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2005

年 8 月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本公司以及国药控股,2008 年 7 月国药控股

将其持有坪山制药 52.61%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29 日,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将其持有的 52.61%的坪山制药股权转让给本公司并办理

相关变更登记。股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拥有坪山制药 100%的股权,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

坪山制药的母公司为本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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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基本情况(续)

(3) 坪山制药基本情况(续)

坪山制药的经营范围包括:口服液、合剂、洗剂、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糖浆

剂、口服溶液剂、酊剂、凝胶剂的生产销售;进口药品分包装(片剂、硬胶囊剂)(凭药

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 20110148 号经营,有效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护肤类、

洗发护发、洁肤类化妆品的生产销售(有效期至 2014 年 4 月 25 日);卫生用品【抗(抑)

菌制剂(不含栓剂、皂类)】的生产销售(凭粤卫消证字(2010)第 9008 号经营,有效期至

2016 年 07 月 17 日);保健食品生产销售(口服液、胶囊剂) (凭卫生许可证 GD FDA 健

证字(2007)第 0304S0315 号经营,有效期至 2015 年 7 月 3 日)。(以上均凭深环批

【2006】100399 号经营)

(4) 致君医贸基本情况

致 君 医 贸 是 于 1985 年 3 月 成 立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440306103620655。

致君医贸的原股东分别为深圳医药生产供应总公司和致君制药,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

89.90%和 10.10%。2000 年 11 月,根据本公司和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签定的资产置

换协议,深圳医药生产供应总公司将其所持有致君医贸的股份转让给本公司。2003 年

9 月,公司进行了增资,经过上述变更及增资后,致君医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本

公司出资 89 万元,占 47.09%,致君制药出资 100 万元,占 52.91%。2008 年 12

月,致君制药将所持有致君医贸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变更完成后,本公司拥有致君

医贸 100%的股权。2014 年 10 月 9 日经董事会决议通过,致君医贸增加注册资本至

1,000 万元,所增加的注册资本已由本公司以现金方式于 2014 年 7 月 22 日全额投

入,并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

致君医贸的母公司为本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致君医贸的经营范围:化妆品的批发兼零售;药品的研究开发及技术咨询;经营进出

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日用品的销售。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

剂的批发;保健食品批发(限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类、营养素补充剂类、增

强免疫力、抗氧化类、改善睡眠类、辅助降血脂类、辅助降血糖类、辅助改善记忆

类、通便类、缓解体力疲劳类、提高缺氧耐受力类、祛黄褐斑类、改善皮肤水分类);

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

(5) 国药一致坪山基地整体经营性资产基本情况

坪山基地为本公司投资建设的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的医药研发制造基地,其用于基药

和专科用药生产、大健康产品生产和国际协同加工。该项目于 2012 年度开始启动,包

括生产仓储区、办公研发区以及生活配套区三大工程建设区;于 2015 年 9 月,生产仓

储区的固体车间已经完工转固,本公司将该生产车间出租给坪山制药使用,并相应的

收取租金;口服液车间等其他配套区域预计于 2016 年完工并相应由坪山制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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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基本情况(续)

(6) 现代制药基本情况

现代制药前身系上海现代制药有限公司,始建于 1996 年。经财政部 2000 年 11 月 11

日财企(2000)546 号文批复以及国家经贸委 2000 年 12 月 1 日国经贸企改(2000)1139

号文批准,由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上海现代药物制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

广慈医学高科技公司、上海高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华实医药研究开发中心做为

发起人,由上海现代制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5,419.194 万元,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

出具信长会师报字(2000)20263 号《验资报告》。2000 年 12 月 20 日在上海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登记注册。2004 年 5 月 16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70

号核准,现代制药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300 万元,现代制药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8,719.194 万

元,业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信长会师报字(2004)第 21598 号

《验资报告》,2004 年 6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 200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现代制药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5 股的

比例转增资本。转增股份总额为 4,359.59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现代制药股本达到

13,078.791 万元。

根据 200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现代制药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10 股

的比例转增资本,转增股份总额为 13,078.791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至此,现代制

药股本总额为 26,157.582 万元。上述增资已经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

具了万会业字(2006)第 2383 号《验资报告》。

根据 2006 年 3 月 23 日现代制药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 A 股市场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现代制药全体非流通股股东

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支付 2.5 股股票对价,共计 1,237.50 万

股。

根据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现代制药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61,575,820

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并派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未分配利润转

增股本 26,157,582 股。至此,现代制药股份总额为 287,733,402 股,每股面值 1

元。上述增资已经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万会业字(2008)第 2275

号《验资报告》。

现代制药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换领了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310000630459924R、证照编号为 0000000020160215003 的 《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周斌,住所上海市建陆路 378 号,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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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基本情况(续)

(6) 现代制药基本情况(续)

现代制药的母公司为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现代制药所属行业为药业类。经营范围为:药品,保健品制造,药用原辅料,制药机

械批售,药品、保健品等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

训,货物进出口业务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生产:大蒜油软胶囊、卵磷脂软胶囊、深海

鱼油软胶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国大药房基本情况

国大药房成立于 2004 年 3 月 23 日,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101081019604(后变更为

310108000333509)。国大药房原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所有者名称 持股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国药控股 3,450 69.00%

深圳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1,350 27.00%

上海市闸北区商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50 3.00%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50 1.00%

合计 5,000 100.00%

2005 年 4 月,国大药房增加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全部由国药控股认缴;另外,国

药控股受让国大药房另一投资方深圳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 27%股

权。国大药房已于 2005 年 6 月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股权结构如下:

所有者名称 持股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国药控股 19,800 99.00%

上海市闸北区商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50 0.75%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50 0.25%

合计 20,000 100.00%

于 2010 年度,国药控股受让了上海市闸北区商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中国医药集团

总公司所持国大药房 0.75%及 0.25%股权。同年 3 月,国大药房增加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全部由国药控股认缴。该等出资已由上海久信会计事务所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沪

久信验字(2010)第 1002 号验资报告。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国药控股持有国大药

房 100%股权。

于 2012 年 5 月 11 日,国药控股对国大药房增资 20,000 万元,全部由国药控股认

缴。该等出资已由上海久信会计事务所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沪久信验字(2012)第 1081 号

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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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基本情况(续)

(7) 国大药房基本情况(续)

于 2015 年 1 月 6 日,国药控股对国大药房增资 41,000 万元,全部由国药控股认缴。

该等出资已由上海久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沪久信验字(2015)第 1001 号验资

报告。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股权结构如下:

所有者名称 持股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国药控股 101,000 100.00%

国大药房的母公司为国药控股,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国大药房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医药制品和医疗器械的零售和分销,以及保健用品的批

发零售等。

(8) 南海医药基本情况

南 海 医 药 于 2001 年 1 月 10 日 取 得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440682000064604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084.9 万元,住所为佛山市南

海区桂城海六路 57 街区。经历次股权变动及注册资本变化,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7,000 万元。母公司为国药控股,最终控制方为中国医药集团

总公司。

南海医药及其子公司所属行业为商业医药批发与零售类,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中成

药、化学药制剂、化学药原料,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麻醉药品,第

一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保健食品;销售:医疗器械,消毒用品(以

上所有项目按有效药品检验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许可范围经营)。对医药、医疗器

械、医院、卫生材料、保健食品、化妆用品行业的投资管理和有偿服务(法律禁止经营

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货运代办,普

通货物仓储服务、配载(持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自由物业租赁;销售:

家用电器,百货,五金,建筑材料,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销售:国产汽车(不含小

轿车),一类医疗器械(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内容经营),消毒用品(不含危险品);

(以下项目持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销售:二、三类腹部外科手术器

械、注射穿刺机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超

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中医器械,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 X 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

试剂,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药卫生材料及

敷料、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介入器材,二类普通器械,

医用 X 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口腔科设备及器具、消毒和

灭菌设备及器具,口腔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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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基本情况(续)

(9) 广东新特药基本情况

广东新特药由中国医药(集团)广州公司于 1993 年 12 月 25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

省广州市出资组建。

于 2003 年 11 月,中国医药(集团)广州公司将所持广东新特药 100%股权转让给中国

药材集团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经营期限为不约定期限。于 2008 年,广东新

特药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为 2,500 万元。

于 2010 年 2 月,药材集团将其持有的 100%权益转让给国药控股。转让完成后,国药

控股持有广东新特药 100%权益,并于同年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至 5,000 万元。

广东新特药母公司为国药控股,最终控制方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广东新特药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销售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及其

制剂、抗生素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含疫苗)、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

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五金、交电、化工产品

和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百货;上述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医用卫生材料及敷品、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含一次性使用无菌输液器、输血器、塑料血袋、采血器)批发;

农畜产品(谷物、种子除外)、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中药

材收购。

(10) 南方医贸基本情况

南方医贸成立于 1994 年 4 月 26 日,原为国药外贸的全资子公司。

2003 年 7 月,国药外贸与符月群、张兆棠、廖智等 15 位自然人签订改制协议,将原

公司改建成有限责任公司,并于 2003 年 7 月 25 日取得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字 40000100122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200 万元,其中:国药外贸出资 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符月群等 15 位自然人出资 1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

2009 年 1 月 7 日,国药外贸收购了自然人宋春玲、刘毅、白岩、张维刚所持有的南方

医贸共计 21%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南方医贸的股权结构为国药外贸出资 102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51%,符月群等 11 位自然人出资 9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2009

年 7 月,南方医贸换领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440000000034532 号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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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基本情况(续)

(10) 南方医贸基本情况(续)

2009 年 8 月,南方医贸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原投资比例以未分

配利润转增资本,申请变更股东及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变更后原持股比例不变。

2013 年 7 月 3 日,经广州市新东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新东越验字(2013)第 101 号

验证,南方医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3,000 万元,变更后原持股比例不变。南方医贸的母公司为医药外贸,最终控制方

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南方医贸属医药贸易行业,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医药信息咨询、展

览。批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销售:

二、三类医疗器械,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含酒精饮料)、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

粉,按有效许可证经营);销售:化妆品,百货,服装,鞋帽;仓储、物流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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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6 号”)的要求,本公司为如

附注一中所述的本次重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申报之特殊目的而编制了经

扩大集团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1)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假设本次重组已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完成,并依据本次重组完

成后的股权架构,以本公司经审计的 201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经审计的致君制药、

坪山制药、致君医贸、国大药房、南海医药、广东新特药和南方医贸 2015 年度财务

报表,经审计的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坪山项目按特殊编制基础编制的非流

动资产明细表,以及经审阅的假设现代制药的重组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完成的经扩大

现代制药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按后文所述的假设和附注五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进行调整后编制。上述财务报表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制定。

(a) 假设于 2015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已完成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 60,380,741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 元的 A 股。

如上所述,本次资产重组中资产出售和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作为本次重组方

案的必备内容,两部分同时生效、互为前提条件。两项交易构成一揽子交易,适用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本公司取得的资产负债按照

其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层面的账面价值入账,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

整资本公积。

在本次重组中,将拟置出资产、发行股份以及支付的现金按照其账面价值计量并作为

合并对价;对拟购买的资产按照 2015 年 1 月 1 日的账面价值计量,以及对拟置出公

司剩余 49%股权按照享有的原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拟置出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

额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认购的经扩大现代制药的 14.00%的股份,因属于同一控制下

取得的联营企业,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即按照

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以上产生的差异调整资本公积。

在以上账务处理的基础上,将本公司与拟购买资产之间重大的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

现损益在本备考合并报表中予以抵销。

(b) 本次重组中的现金对价 27,361.49 万元购买符月群等 11 名自然人少数股东持有的南

方医贸 49.00%股权,因实际尚未支付,故记录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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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续)

(1)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续)

(c) 假设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国药一致坪山基地整体经营性资产转让于现代制药,整体转

让金额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账面净资产 52,993.14 万元为基准。根据本公司与现代制

药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以下简称“过渡期”),本公司继续

对国药一致坪山基地进行投资及管理,双方同意聘请有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本公司在过渡

期间对国药一致坪山基地的投资支出以及原有建设的折旧情况进行造价审计等专项审

计,现代制药按照专项审计结果以现金等额补偿本公司的该部分投资。故本备考合并财

务报表将国药一致坪山基地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相比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净增加额确

认对现代制药的其他应收款。

(d) 假设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取得的经扩大现代制药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确认额按照本次

交易中拟定的交易价格,即 251,132.16 万元确定。

(e) 对经扩大现代制药 14.00%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对经扩大现代制药的账面净利润根

据 2015 年 1 月 1 日经扩大现代制药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差额的影

响进行调整;公司假设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评估基准日评估的经扩大现代制药有关资

产、负债的评估增值额与 2015 年 1 月 1 日差异不大,故公司按照 2015 年 9 月 30 日经

扩大现代制药可辨认净资产的持续计量的结果调整经扩大现代制药账面净利润后确认投

资收益。关于资产组 A 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公司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

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评估的各项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公司参考艾华

迪评估机构识别的品牌、技术以及客户关系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对于资产组 B

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公司假设除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外,其他账面资产及负

债不存在重大增值或者减值,并参考艾华迪评估机构对账面的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

评估的公允价值,以及参考资产组 A 各项可识别的无形资产价值在企业价值中的比例计

算确定资产组 B 的其他各项可识别的无形资产(品牌、技术以及客户关系)的公允价值确

认;对于经扩大现代制药 14.00%的股权对价大于如上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异,确认为商誉。

(f) 于 2015 年度,南方医贸向国药外贸以及符月群等 11 名自然人少数股东分配的利润

3,000 万元冲减资本公积;以及本公司额外收到原子公司致君制药、致君医贸分配的

51%的利润 13,509.19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

(g)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因国药一致股本增加而需要补计提盈余公积的情况。

(h)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国药一致于 2015 年度发放的现金股利,仍按照本次交易前的股

份 362,631,943 股计算,未考虑本次交易新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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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续)

(1)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续)

(i)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本次重组中可能产生的交易成本、中介费用、所得税、流转

税及其他税项以及递延所得税产生的影响。

(j) 由于本次重组方案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批

准,最终经批准的本次重组方案,包括本公司实际发行的股份及其作价,相关置入置出

资产的评估价值以及发行费用等都可能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所采用的上述假设存在

差异,则相关资产及负债,都将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实际入账时做出相应调整。

(k)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重大资产重组中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

2015 年 12 月 31 日备考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如下表所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拟购买公司 100% 拟出售公司 100%

的股权及获取的联 的股权及国药一

营企业的长期股权 致坪山基地整体

本集团 投资(a) 经营性资产 合并调整 备考合并

流动资产 11,209,955,357.92 5,622,318,724.02 (1,008,667,540.88) 215,787,517.68 16,039,394,058.74

非流动资产 2,008,394,377.39 4,283,355,235.13 (912,249,192.15) - 5,379,500,420.37

资产总计 13,218,349,735.31 9,905,673,959.15 (1,920,916,733.03) 215,787,517.68 21,418,894,479.11

流动负债 7,326,025,505.34 5,050,126,816.96 (697,394,900.81) 215,787,517.68 11,894,544,939.17

非流动负债 325,849,272.70 78,195,287.87 (63,061,554.78) - 340,983,005.79

负债合计 7,651,874,778.04 5,128,322,104.83 (760,456,455.59) 215,787,517.68 12,235,527,944.96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 5,453,393,694.55 4,479,552,169.42 (1,160,460,277.44) - 8,772,485,586.53

少数股东权益 113,081,262.72 297,799,684.90 - - 410,880,947.62

股东权益合计 5,566,474,957.27 4,777,351,854.32 (1,160,460,277.44) - 9,183,366,534.15

(a)获取的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致君制药、坪山制药和致君医贸各 49.00%股权以及现代制药 14.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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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续)

(1)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续)

(k)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重大资产重组中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续)

2015 年度备考简要合并利润表如下表所示:

2015 年度

拟购买公司 100%

的股权及获取的联

营企业的长期股权 拟出售公司 100%

本集团 投资 的股权 合并调整 备考合并

营业收入 25,993,139,277.84 12,624,995,094.12 (1,609,570,986.04) (440,655,051.06) 36,567,908,334.86

营业利润 906,593,242.91 533,316,708.39 (302,461,271.89) - 1,137,448,679.41

利润总额 961,307,855.12 541,276,951.43 (315,484,925.43) - 1,187,099,881.12

减:所得税 (173,959,945.90) (95,360,190.83) 41,786,194.61 - (227,533,942.12)

净利润 787,347,909.22 445,916,760.60 (273,698,730.82) - 959,565,939.00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787,347,909.22 445,916,760.60 (273,698,730.82) - 959,565,939.00

(2) 固有限制

除上表所述的调整外,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其他与本次重组可能相关的事项的影

响。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假设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一所述的本次重组已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完成而形成的架构编制,其编制基础具有某些能够影响信息可靠性的固有限

制,未必真实反映如果本次重组已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完成的情况下经扩大集团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2015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由国药一致董事会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批准报出。

四 遵循编制假设的声明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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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3) 计量属性

除特别说明采用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现值等计量属性之外,一般采用历史成本

计量。

(4) 企业合并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

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

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

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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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5)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经扩大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

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

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

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

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

进行调整。

经扩大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

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

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

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

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

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如果以经扩大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

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经扩大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

以调整。

(6)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在取得对子公司的控制权之后,自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处取得少数股东拥有的对该子

公司全部或部分少数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的资产、负债以购买日或合

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反映。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

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的金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

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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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8) 外币折算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为

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

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

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

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9) 金融工具

(a) 金融资产

(i) 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经扩

大集团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经扩大集团的金融资产包括了应收款项

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

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

日起12个月内将出售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ii) 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于经扩大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

认。应收款项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

后续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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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ii) 金融资产减值

经扩大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时,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

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

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经扩大集团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

项。

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

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其价值

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

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

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

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

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其账面价值超过按类似金融资产当

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已发生

的减值损失以后期间不再转回。

(iv)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

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经扩大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经扩大集团既没有转移也

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

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

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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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

其他金融负债。经扩大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应付款项及借款

等。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借款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

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其他金融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

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

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经扩大集团采用在当前情

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

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

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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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0)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经扩大集团对外销售商品或提

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或劳务接受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

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a)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经扩大集

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标准为:单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b)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

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

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类型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

方法

账龄组合(i) 账龄状态 账龄分析法

无风险组合 国大药房零售药店刷卡售药形成 以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

-国大药房 的对银联社保机构的应收款项及 现时情况确定不应计提坏账

备用金等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准备

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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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0) 应收款项(续)

(b)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续)

(i)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的计提比例列示如下: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0%-5% 0%-5%

一到二年 5%-10% 5%-10%

二到三年 10%-30% 10%-30%

三年以上 20%-100% 20%-100%

(c)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经扩大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

有条款收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差额进行计提。

(d) 经扩大集团向金融机构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让应收款项的,按交易款项扣除已转销

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 存货

(a) 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低值易耗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

量。

(b)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库存商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

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c)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

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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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存货(续)

(d) 经扩大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e)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包括周转材料和包装物等,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2) 持有待售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1)该非流动资产或该

处置组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本公司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或该处置组作出决议并取得适当批准;(3)本公

司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和负债,分类为流动资产和流动

负债,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13)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经扩大集团对联营企业

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是指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联营企业是指经扩大集团能够

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

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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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

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

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

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

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

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

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经扩大集

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

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

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

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经扩大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

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经扩大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

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经扩大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

益。经扩大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

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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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3) 长期股权投资(续)

(c)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

益。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时,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

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也同时予以考虑。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

经过经扩大集团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

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d)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

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五(20))。

(14)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以出租为目的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

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

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经扩大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

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扩大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

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

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摊销)率

房屋建筑物 12-35 年 5% 2.71%至 7.92%

土地使用权 30-50 年 - 2.00%至 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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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投资性房地产(续)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

资产或无形资产,基于转换当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投资性房地产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

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

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转换当

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

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

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

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

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

注五(20))。

(15) 固定资产

(a) 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以及固定资产装修

等。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经扩大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

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经扩大集团在进

行公司制改建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

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经扩大集团且其成

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

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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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固定资产(续)

(b)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

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

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5 年 0%-5% 2.71%至 5.00%

机器设备 5-14 年 3%-6% 6.71%至 19.40%

运输工具 3-10 年 0%-5% 9.50%至 33.33%

其他设备 3-10 年 0%-5% 9.50%至 33.33%

固定资产装修 5 年以内 - 不低于 20.00%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

适当调整。

(c)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五

(20))。

(d)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和计量方法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入固

定资产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租入资

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

费用(附注五(29)(b))。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

届满时将取得租入资产所有权的,租入固定资产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

则,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与该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e)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

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

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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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6)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

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

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

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五(20))。

(17)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专有技术、商标权和品牌、特许经营权、有利租

约及销售网络等,以成本计量。公司制改建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国有

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

产(销售网络、商标权和品牌及有利租约等)按收购日的公允价值入账。

(a) 土地使用权

属于国家划拨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因使用年限不确定,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

产,不予摊销;其余土地使用权按预计使用年限平均摊销(参考权证规定期限与公

司经营期限)。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

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b) 软件

软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入账,并按预计使用年限 3 至 5 年平均摊销。

(c) 专有技术

专有技术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5 年平均摊销。

(d) 商标权和品牌

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的商标权和品牌为无固定使用期限的无形资产,在每个会计期间

进行减值测试。

(e) 特许经营权

特许经营权按预计使用年限 10 年平均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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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7) 无形资产(续)

(f) 有利租约

有利租约预计收益年限 17-20 年平均摊销。

(g) 销售网络

销售网络包括客户关系及销售渠道,按预计使用年限 20 年平均摊销。

(h) 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

作适当调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

(i) 研究与开发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

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为研究生产工艺及新药等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

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生产工艺及新药等最终

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生产工艺及新药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

管理层已批准药物生产工艺及新药开发的预算;

已有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生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

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

以及

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

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

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j) 无形资产减值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五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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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和收购门店支付的经营权及所有权转让费

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19) 中央医药储备基金和特准储备物资

中国政府指定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承担全国抢险救灾药

品、中药材、医疗器械的中央储备、调拨和供应任务。广西政府指定本公司子公司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广西”)承担广西重大灾情、疫情、急救等

突发事件和地方常见病所需的医药商品储备、调拨和供应任务。根据医药集团的规

定,经扩大集团作为承担医药特准储备物资储备任务的企业,通过当地政府及医药

集团取得中国政府提供的特准储备基金,并列于其他非流动负债中。经扩大集团根

据医药集团或广西政府的储备计划(品种和数量)对相应的医药特准储备物资进行储

备,实行动态管理,并列于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20) 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有确定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以成本模式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

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及资本化的开发支出,无

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

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

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

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

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资本化的开发支

出,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

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

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

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

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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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借款

借款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

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借款为短期借款,其余借款为

长期借款。

(22) 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

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

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

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

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

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

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

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

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

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23)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经扩大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

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a)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经扩大集团在职工

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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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职工薪酬(续)

(b) 离职后福利

经扩大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

是经扩大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

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经

扩大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失业保险,

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经扩大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经扩大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

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经扩大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

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c) 辞退福利

经扩大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

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经扩大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

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

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内退福利

经扩大集团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

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经扩大集团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

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经扩大集团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

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经扩大集团比照辞

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

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

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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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预计负债

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

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

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

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

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

佳估计数。

(25)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26) 收入确认

收入的金额按照经扩大集团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已收或应收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按扣除销售折让及销售退回的净额列示。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经扩大集团,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列

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a) 销售商品

在已将产品和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且不再对该产品和

商品实施继续管理和控制,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

现。商品交付后,经销商具有自行销售商品的权利并承担该商品可能发生价格波动

或毁损的风险。

(b) 提供劳务

劳务收入包括提供货物运输及仓储服务、加盟费收入、服务费及其他收入。货物运

输在将商品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由购买方确认接收后,确认收

入。其他劳务收入于各项服务已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权利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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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6) 收入确认(续)

(c) 积分计划

经扩大集团对部分客户实施销售积分奖励计划,顾客可利用累计奖励积分兑换礼

品。授予顾客的积分奖励作为销售交易的一部分,采用递延收益法处理,即产品销

售应收取客户之对价在产品销售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之间进行分配,

产品销售应收对价扣除对应奖励积分公允价值后的部分确认为收入,奖励积分的公

允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奖励积分确认的递延收益以授予顾客的积分为基准,并根

据经扩大集团已公布的积分使用方法和积分的预期兑付率后,按公允价值确认。于

客户以奖励积分兑换礼品或积分失效时,将原计入递延收益与所兑换积分相关的部

分确认为收入。

(27)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经扩大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

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经扩大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

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

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

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

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

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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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8)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

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

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

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

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经扩大集团内同一纳税

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经扩大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

定权利。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经扩大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

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

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

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9) 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

为经营租赁。

(a)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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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9) 租赁(续)

(b) 融资租赁

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

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

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

期应付款列示。

(30) 分部信息

经扩大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

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经扩大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

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经扩大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

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经扩大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

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31)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经扩大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

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a)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

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i) 商誉和无固定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经扩大集团于每年年底或当商誉和无固定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时对商

誉进行减值测试。包含商誉和无固定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的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

可收回金额为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附注七(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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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1)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a)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续)

(i) 商誉和无固定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续)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

订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经扩大集团需对商誉和无固定使用寿命的无

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现

率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经扩大集团需对商誉和无固定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计提

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毛利率或税前折现率高于或低于管理层的估计,经扩大集团不能转回原已

计提的商誉和无固定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ii) 对应收款项减值的会计估计

经扩大集团管理层根据附注五(10)所述的会计政策,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是

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而评估应收款项减值需要根据经扩大集团客户之信用和财务

状况以及市场情况综合作出判断和估计。即使经扩大集团管理层目前已对预计可能

发生之坏账损失作出最佳估计并计提坏账准备,有关减值结果还是可能会由于客户

之财务状况以及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发生重大改变。

(iii) 对存货减值的会计估计

经扩大集团管理层根据附注五(11)(c)所述的会计政策,对存货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可

变现净值进行评估,而评估存货之可变现净值需要以目前经营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

价减去至完工及实现销售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决定。即使经扩大集团管理层目前已对预计可能发生之存货减值作出最佳估

计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有关减值结果还是可能会由于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发生重大

改变。

(iv) 销售网络及有利租约的可使用年限

经扩大集团管理层对于销售网络及有利租约的可使用年限做出了估计。该估计是根

据同类性质及功用的销售网络的使用年限的历史经验及合同约定的有利租约预计的

租约展期年限作出的。当预计可使用年限小于先前估计时,管理层会提高开支,并

减记相关资产。当实际经济年限不同于估计可使用年限时,管理层会定期更新摊销

年限,从而对日后期间的摊销支出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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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1)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a)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续)

(v) 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及使用寿命

管理层对于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做出了估计。该估计

是根据同类性质、功能的固定资产的实际净残值和预计使用寿命的历史经验作出

的,可能由于技术更新或其他原因产生重大改变。当净残值或预计使用寿命小于先

前估计时,管理层将增加折旧费用。

(vi)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经扩大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及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长期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按照使用价值确定,使用价值的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预测期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预测期现金流量低于目前计算的预测期现金流量,本

公司可能需对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折现率高于目

前采用的折现率,本公司可能需对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vii) 所得税

经扩大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

最终的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经扩大集团需要

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

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viii) 职工内退福利

估计职工内退福利的现值依靠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包括社会工资增长率、离职率和

医疗保费增长率,这些因素是基于一系列的假设通过精算确定。这些假设的任何变

动都会影响职工内退福利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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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1)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a)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续)

(ix) 积分计划

经扩大集团实施积分计划,顾客前次消费额产生的积分,可以在下次消费时抵用。

授予顾客的积分奖励作为销售交易的一部分。销售取得的货款在商品销售产生的收

入与奖励积分之间进行分配,与奖励积分相关的部分首先作为递延收益,待顾客兑

换奖励积分或失效时,结转计入当期损益。予以递延确认的收益以授予顾客的积分

为基准,并根据经扩大集团已公布的积分使用方法和积分的预期兑付率,按公允价

值确认。预期兑付率的可靠估计有赖于历史数据及数理统计。于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经扩大集团将根据积分的实际兑付情况,对预期兑付率进行重新估算,并调整

递延收益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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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六 税项

(1) 经扩大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0%、15%、20%或 25%

增值税 应纳税增值额 0%、3%、6%、11%、

(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 13%或 17%

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

余额计算)

营业税 不动产租金收入、利息收入等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的增值税及营业税税额 5%或 7%

教育费附加 缴纳的增值税及营业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缴纳的增值税及营业税税额 2%

(2) 税收优惠

(a) 2014 年,子公司国药控股广西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物流”)获得广西壮族自

治区地方税局审批,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享受西部大开发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于 2015 年 5 月至 12 月,经扩大集团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域的 8 家子公司,包括国控

广西、国药控股柳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柳州”)、国药控股北海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控北海”)、国药控股桂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桂林”)、国药控股贵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贵港”)、国药控股玉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玉林”)、

国药控股百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百色”)及国药控股梧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控梧州”),相继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或地方税局的备案,享受西部大开发企

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国控广西、国控柳州及国控

北海的适用期间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其余 5 家子公司的适用

期间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b) 经扩大集团子公司广州医疗为小型微利企业,本年度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适用的税率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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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六 税项(续)

(2) 税收优惠(续)

(c) 经扩大集团之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本

部,昌吉分公司和克拉玛依分公司按应按税额的 15%属地缴纳。根据财税税法及相

关税收政策(财税[2011]58 号)的规定,从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当地税务

管理机构《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登记表》的批复,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

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本部,昌吉分公司和克拉玛依分公司 2015 年度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经扩大集团之子公司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根据宁财(税)发[2012]957 号,符合

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企业,自 2014 年至 2015 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40%)予以

免征,即适用 15%企业所得税税率。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宁夏国大

药品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25%。

经扩大集团之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的规定,根据《减、免税批准通知书》(呼市回国税登字(2014)第 37 号),符合

西部大开发优惠税率要求条件,2015 年度按照优惠税率 15%缴纳企业所得税。

经扩大集团之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西连锁有限公司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地税发(2009)150 号文件

中西部大开发规定的减免税条件,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取得柳州市地方税务局《税

收优惠审核确认决定书》,批复 2015 年度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于 2015 年度,北京金象爱乐舫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上海

汇丰复美大药房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呼伦贝尔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

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疏勒分公司和喀什分公司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业

的定义及财税[2014]34 号的规定,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适用的税率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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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 2,844,172.48

银行存款 2,087,934,156.09

其他货币资金 490,623,120.83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360,316,626.32

- 远期售汇业务借款保证金 127,743,173.40

- 信用证保证金 2,563,321.11

2,581,401,449.40

(2) 应收票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商业承兑汇票 383,605,635.52

银行承兑汇票 375,844,581.98

759,450,217.50

(a)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扩大集团已质押的应收票据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商业承兑汇票 22,227,146.56

银行承兑汇票 7,532,579.70

29,759,726.26

(b)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扩大集团已背书或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已终止确认 未终止确认

商业承兑汇票 - 88,924,715.00

银行承兑汇票 861,550,406.70 -

861,550,406.70 88,924,7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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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7,693,695,699.43

减:坏账准备 (73,639,209.46)

7,620,056,489.97

(a)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一年以内 7,632,979,375.06 (33,533,125.38)

一到二年 38,363,854.47 (20,435,791.30)

二到三年 3,123,715.69 (2,089,361.64)

三年以上 19,228,754.21 (17,580,931.14)

7,693,695,699.43 (73,639,209.46)

(b) 应收账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 金额 计提

比例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41,315,873.29 0.54% (27,604,373.29) 66.8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7,309,726,298.47 95.01% (31,445,629.72) 0.4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无风险组合 314,793,002.48 4.09%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考虑计提坏账准备 27,860,525.19 0.36% (14,589,206.45) 52.37%

7,693,695,699.43 100.00% (73,639,209.46) 0.96%

(c)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应收账款纠纷,已对该客户提起诉

广东利远药业有限公司 14,517,375.00 (14,517,375.00) 100.00% 讼。预计应收账款可回收性很低

应收账款纠纷,已对该客户提起诉

湖北省咸宁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11,563,498.29 (11,563,498.29) 100.00% 讼。预计应收账款可回收性很低

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8,835,000.00 (883,500.00) 10.00% 预计回款周期长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6,400,000.00 (640,000.00) 10.00% 预计回款周期长

41,315,873.29 (27,604,37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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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续)

(d)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采用账龄分析法的组合分

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金额 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7,288,845,410.17 (29,381,260.34) 0.40%

一到二年 18,640,056.59 (1,230,628.11) 6.60%

二到三年 1,426,049.71 (426,350.27) 29.90%

三年以上 814,782.00 (407,391.00) 50.00%

7,309,726,298.47 (31,445,629.72) 0.43%

(e) 本 年 度 计提 的坏账 准备金 额为 22,973,534.57 元,收 回或转 回的坏 账准备金额 为

10,611,829.27 元。其中专项坏账准备的收回或转回金额列示如下:

转回或收回原因 确定原坏账准备的依据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西藏那曲康晖医药有限公司 对方回款 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3,197,352.50 对方回款

北海市合浦精神病医院 对方回款 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857,874.76 对方回款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钦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对方回款 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500,000.00 对方回款

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对方回款 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350,000.00 对方回款

河池市中医医院 对方回款 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300,000.00 对方回款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医院 对方回款 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191,597.75 对方回款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中心卫生院 对方回款 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172,722.58 对方回款

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 对方回款 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160,000.00 对方回款

增城市永宁街宁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对方回款 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147,088.08 对方回款

增城市中新医院 收回部分货款 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128,327.74 对方回款

源城区精神卫生防治所 对方回款 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103,938.40 对方回款

其他客商 对方回款 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686,535.77 对方回款

6,795,437.58

(f) 本年度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是否因关联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交易产生

经法院判决我方胜诉,但对方

北京华源仁济医药有限公司(i) 货款 31,691.36 无可强制执行资产,予以核销 否

其他客商(i) 货款 5,490.00 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否

37,181.36

(i) 上述应收账款经董事会审批,于本年度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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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续)

(g)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汇总分析如下:

占应收账款余额

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 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

账款总额 673,547,329.37 - 8.75%

(h)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2015 年度经扩大集团因与金融机构签订不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而终止确认的应收

账款为 605,173,250.60 元。

(4) 预付款项

(a) 预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总额比例

一年以内 613,469,494.30 97.82%

一到二年 10,453,518.47 1.67%

二到三年 2,554,544.96 0.41%

三年以上 639,714.52 0.10%

627,117,272.25 100.00%

(b)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汇总分析如下:

金额 占预付账款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26,998,335.52 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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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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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其他应收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关联方款(附注十二(6)(c)) 316,794,822.37

应收保证金及押金 154,029,724.82

员工借款及备用金 15,722,792.91

应收股权转让款(附注 c) 8,980,000.00

其他各类往来款 75,575,729.86

571,103,069.96

减:坏账准备 (19,104,377.04)

551,998,692.92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534,707,177.06

一到二年 9,690,241.48

二到三年 1,581,020.15

三年以上 25,124,631.27

571,103,069.96

(b) 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占总额 计提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8,980,000.00 1.57% (8,980,000.00)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132,586,098.54 71.85% (2,615,790.99) 1.9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无风险组合 410,314,622.66 23.21%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考虑计提坏账准备 19,222,348.76 3.37% (7,508,586.05) 39.06%

571,103,069.96 100.00% (19,104,377.04) 3.35%

(c)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深圳市盈海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8,980,000.00 (8,980,000.00) 100.00% 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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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其他应收款(续)

(d)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中,采用账龄分析法的组合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金额 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129,123,462.30 (2,181,983.35) 1.69%

一到二年 2,237,925.49 (178,494.46) 7.98%

二到三年 232,359.80 (23,235.98) 10.00%

三年以上 992,350.95 (232,077.20) 23.39%

132,586,098.54 (2,615,790.99) 1.97%

(e) 本 年 度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为 1,052,867.91 元 , 收 回 或 转 回 的坏 账 准 备 金 额 为

1,807,127.74 元。其中专项坏账准备的收回或转回金额列示如下:

转回或 确定原坏账准备

收回原因 的依据及合理性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广西东龙世纪医药有限公司 收回款项 预计难以收回 244,191.88 对方回款

河北国大医药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收回款项 预计难以收回 75,997.10 对方回款

上海医药分销控股有限公司 收回款项 预计难以收回 35,085.39 对方回款

其他 收回款项 预计难以收回 271,192.91 对方回款

626,467.28

(f) 本年度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 600,648.72 元。

(g)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占其他应收

性质 余额 账龄 款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国药控股 应收关联方款 264,424,065.35 1 年以内 46.30% -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障管理局 应收医保局款项 28,266,078.39 1 年以内 4.95% -

沈阳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应收社保局款项 12,484,625.79 1 年以内 2.19% -

太原市社会医疗保障管理局 应收社保局款项 11,370,493.31 1 年以内 1.99% -

深圳市盈海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应收股权转让款 8,980,000.00 5 年以上 1.57% (8,980,000.00)

325,525,262.84 57.00% (8,9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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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存货

(a) 存货分类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4,754,359.35 (1,306,053.83) 13,448,305.52

库存商品及产成品 3,851,563,147.63 (23,216,153.31) 3,828,346,994.32

在产品 12,445,152.99 (6,773,872.30) 5,671,280.69

低值易耗品 3,651,625.13 - 3,651,625.13

3,882,414,285.10 (31,296,079.44) 3,851,118,205.66

(b) 存货跌价准备分析如下:

非同一控 本年减少

2015 年 本年计提 制下企业 2015 年

1月1日 合并 转回 转销 12 月 31 日

原材料 1,410,173.04 - - (127.15) (103,992.06) 1,306,053.83

库存商品及产成品 14,771,000.23 18,408,771.02 584,091.82 (3,996,406.79) (6,551,302.97) 23,216,153.31

在产品 6,537,971.20 654,047.39 - (418,146.29) - 6,773,872.30

22,719,144.47 19,062,818.41 584,091.82 (4,414,680.23) (6,655,295.03) 31,296,079.44

(c) 存货跌价准备依据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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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 其他流动资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待抵扣之增值税 41,886,857.13

待抵扣之企业所得税 2,390,435.38

其他 293,461.72

44,570,754.23

(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 2,426,744.63 7,667,470.67

固定资产 30,132.20 304,200.51

2,456,876.83 7,971,671.18

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经扩大集团之子公司广西物流与政府拆迁办公室签署房屋征收补偿

协议,根据拟征收的广西物流持有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评估价及拆迁费用予以广西物流

货币补偿 9,040,935.51 元。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将被转让的资产符合持有待售条

件,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单独列示。同时,已收到预付补偿款 7,334,926.94 元,于

资产负债表的预收账款中列示。

于 2016 年 1 月,广西物流就上述征收之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完成交付转让。

(9) 长期股权投资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联营企业 - 无公开报价(附注 a) 3,074,478,088.45

经扩大集团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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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联营企业

本年增减变动

2015 年 本年收购 按权益法调整 宣告分派 收购联营 2015 年 持股 表决权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

1月1日 增加 的净损益 的现金股利 单位 12 月 31 日 比例(%) 比例(%) 比例不一致的说明

附注七(48)

现代制药 2,511,321,610.00 - 63,914,681.93 - - 2,575,236,291.93 14.00% 14.00%

致君制药 281,276,272.98 - 129,216,208.41 (129,613,295.82) - 280,879,185.57 49.00% 49.00%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 联营三方股东各委派两名

司(以下简称“万 董事,表决权相同,董事

乐药业”) 157,604,846.85 - 57,152,672.28 (35,190,000.00) - 179,567,519.13 35.19% 33.33% 会为该企业最高决策机构

坪山制药 17,616,161.75 - 4,516,742.22 - - 22,132,903.97 49.00% 49.00%

上海北翼国大药材医

药有限公司(以下

简 称 “ 上 海 北

翼”) 8,718,203.91 - 1,071,200.00 (964,600.00) - 8,824,803.91 26.00% 26.00%

过次页 2,976,537,095.49 - 255,871,504.84 (165,767,895.82) - 3,066,640,7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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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联营企业(续)

本年增减变动

2015 年 本年收购 按权益法调整 宣告分派 收购联营 2015 年 持股 表决权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

1月1日 增加 的净损益 的现金股利 单位 12 月 31 日 比例(%) 比例(%) 比例不一致的说明

附注七(48)

承上页 2,976,537,095.49 - 255,871,504.84 (165,767,895.82) - 3,066,640,704.51

致君医贸 5,748,549.37 - 379,427.47 (180,899.00) - 5,947,077.84 49.00% 49.00%

国药控股珠海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控珠海”)(i) - 1,002,980.00 261,215.42 - - 1,264,195.42 10.00% 10.00%

上海利意大药房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利

意”) - 566,545.20 59,565.48 - - 626,110.68 35.00% 35.00%

上海汇丰复美大药房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汇

丰”) (ii) - 405,721.31 - - (405,721.31) - 不适用 不适用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吉林永

新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 3 名董事会成员中

称“吉林永新”) (iii) - - - - - - 10.00% 33.33% 占1名

2,982,285,644.86 1,975,246.51 256,571,713.21 (165,948,794.82) (405,721.31) 3,074,478,08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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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联营企业(续)

(i) 国控珠海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其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

例行使表决权。同时,国控珠海设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共三名成员,其中本

公司委派一名董事。董事会决议的表决为一人一票,所有董事会决议经全体董事过

半数通过。

(ii) 上海汇丰复美大药房有限公司原为国大药房之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复美大药房

上海连锁有限公司的联营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国药控股国大复美大药房上海连

锁有限公司和上海汇丰大药房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汇丰复美大药房有限公司之减

资协议》,约定上海汇丰大药房有限公司以减资的方式退出上海汇丰复美大药房有

限公司。经上述减资,上海汇丰复美大药房有限公司成为国药控股国大复美大药房

上海连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iii) 于 2014 年,国大药房与吉林省御珍科贸有限公司签订了合资经营协议(以下简

称“协议”),共同以货币出资设立吉林永新,注册资本为 667 万元,占比分别为

10%和 90%。国大药房对吉林永新的表决权比例虽然低于 20%,但是吉林永新董

事会 3 名董事中的 1 名由国大药房任命,监事会 2 名监事中的 1 名监事由国大药房

任命,吉林永新的财务总监也由国大药房派驻,从而国大药房能够对吉林永新施加

重大影响,故将其作为联营企业核算。

根据协议的约定,吉林省御珍科贸有限公司负责将所有业务转入新公司,且新公司

月度实际无税销售收入达到 650 万时,双方同意履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国大

药房法定的股权比例从 10%增持至 70%。自公司成立日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

完成之日止为本次交易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所发生的损益由国大药房和吉林省御珍

科贸有限公司按照双方股权变更后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吉林永新因连续亏损导致净资产为负,在确认其发生的净亏损时先将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为零。同时根据协议,国大药房需要承担的额外损失确认

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附注七(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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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0) 投资性房地产

2015 年 本年新增 本年减少 本年计提 2015 年

1月1日 本期转入 本年收购增加 本期转出 划分为持有待售 12 月 31 日

原价合计 187,068,734.61 89,516,036.62 49,353.44 (5,054,191.05) (5,520,522.99) - 266,059,410.63

房屋、建筑物 160,878,851.22 88,382,173.26 49,353.44 (3,959,294.92) (3,769,322.99) - 241,581,760.01

土地使用权 26,189,883.39 1,133,863.36 - (1,094,896.13) (1,751,200.00) - 24,477,650.62

累计折旧、摊销合计 (98,610,054.95) (1,830,052.15) - 2,040,110.36 3,093,778.36 (6,372,223.95) (101,678,442.33)

房屋、建筑物 (91,204,943.33) (1,701,527.59) - 1,891,217.07 3,093,778.36 (6,076,806.73) (93,998,282.22)

土地使用权 (7,405,111.62) (128,524.56) - 148,893.29 - (295,417.22) (7,680,160.11)

账面净值合计 88,458,679.66 164,380,968.30

房屋、建筑物 69,673,907.89 147,583,477.79

土地使用权 18,784,771.77 16,797,490.51

减值准备合计 (1,300,000.00) - - - - - (1,300,000.00)

房屋、建筑物 (1,300,000.00) - - - - - (1,300,000.00)

土地使用权 - - - - - - -

账面价值合计 87,158,679.66 163,080,968.30

房屋、建筑物 68,373,907.89 146,283,477.79

土地使用权 18,784,771.77 16,797,49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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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0) 投资性房地产(续)

2015 年度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和摊销金额为 6,372,223.95 元。

2015 年度经扩大集团本期转入资产原值 89,516,036.62 元。其中,将自用的账面价值

为 16,594,825.67 元(原价:18,296,353.26 元,累计折旧:1,701,527.59 元)的房屋及

账面价值为 1,005,338.80 元(原价:1,133,863.36 元,累计摊销 128,524.56 元)的土地

使用权改为出租,自改变用途之日起,分别将相应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重分类为投

资性房地产;其中,经扩大集团的子公司广西物流等值 70,085,820.00 元待建成的物

业原记录于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该物业于 2015 年 12 月建成并完成交付,

因广西物流计划出租该物业,故自交付日起,从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新增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房产证尚在办理当中。

2015 年度经扩大集团通过收购子公司转入房屋账面价值 49,353.44 元。

2015 年度经扩大集团本期转出资产原值 5,054,191.05 元。其中将出租的账面价值为

2,068,077.85 元(原价:3,959,294.92 元,累计折旧:1,891,217.07 元)的房屋及账面

价值为 946,002.84 元(原价:1,094,896.13 元,累计摊销 148,893.29 元)的土地使用权

改为自用,自改变用途之日起,分别将相应的投资性房地产重分类为固定资产及无形

资产。

2015 年度,经扩大集团因旧城区改建对拟征收的投资性房地产净值 2,426,744.63 元

(原价:5,520,522.99 元,累计折旧:3,093,778.36 元)的房屋,列示于持有待售的流

动资产(附注七(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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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1) 固定资产

2015 年 投资性房地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 转入 2015 年

1月1日 在建工程转入 转入 业合并 其他增加 投资性房地产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原价合计 1,098,196,056.43 10,926,085.13 3,959,294.92 37,768,682.84 68,663,439.85 (18,296,353.26) (45,029,920.39) 1,156,187,285.52

房屋、建筑物 530,637,162.22 2,605.63 3,959,294.92 24,603,719.75 3,033,492.66 (18,296,353.26) (350,509.54) 543,589,412.38

机器设备 285,282,828.95 8,061,903.35 - 85,669.04 20,160,308.02 - (27,184,126.06) 286,406,583.30

运输工具 92,593,238.26 - - 3,507,946.08 6,709,389.40 - (9,442,767.53) 93,367,806.21

其他设备 175,428,028.05 2,861,576.15 - 9,571,347.97 38,189,026.98 - (8,022,602.75) 218,027,376.40

固定资产装修 14,254,798.95 - - - 571,222.79 - (29,914.51) 14,796,107.23

累计折旧合计 (419,600,156.41) - (1,891,217.07) - (76,832,097.72) 1,701,527.59 32,304,986.93 (464,316,956.68)

房屋、建筑物 (123,827,888.81) - (1,891,217.07) - (19,802,729.49) 1,701,527.59 233,484.39 (143,586,823.39)

机器设备 (119,091,536.37) - - - (18,513,230.20) - 17,247,684.11 (120,357,082.46)

运输工具 (54,226,762.94) - - - (10,732,561.96) - 7,688,361.52 (57,270,963.38)

其他设备 (111,372,139.36) - - - (27,028,779.91) - 7,113,201.77 (131,287,717.50)

固定资产装修 (11,081,828.93) - - - (754,796.16) - 22,255.14 (11,814,369.95)

账面净值合计 678,595,900.02 691,870,328.84

房屋、建筑物 406,809,273.41 400,002,588.99

机器设备 166,191,292.58 166,049,500.84

运输工具 38,366,475.32 36,096,842.83

其他设备 64,055,888.69 86,739,658.90

固定资产装修 3,172,970.02 2,981,737.28

减值准备合计 (22,755,803.06) - - - - - 9,402,017.79 (13,353,785.27)

房屋、建筑物 (2,449,969.17) - - - - - 82,058.96 (2,367,910.21)

机器设备 (20,295,201.82) - - - - - 9,317,085.40 (10,978,116.42)

运输工具 - - - - - - - -

其他设备 (2,873.43) - - - - - 2,873.43 -

固定资产装修 (7,758.64) - - - - - - (7,758.64)

账面价值合计 655,840,096.96 678,516,543.57

房屋、建筑物 404,359,304.24 397,634,678.78

机器设备 145,896,090.76 155,071,384.42

运输工具 38,366,475.32 36,096,842.83

其他设备 64,053,015.26 86,739,658.90

固定资产装修 3,165,211.38 2,973,97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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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1) 固定资产(续)

2015 年度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明细如下:

2015 年度

营业成本 12,448,767.34

营业费用 31,407,500.76

管理费用 32,762,104.42

研发费用 213,725.20

76,832,097.72

2015 年度,经扩大集团因旧城区改建对拟征收的固定资产净值 30,132.20 元(原价:

201,334.00 元,累计折旧:171,201.80 元)的房屋,列示于持有待售的流动资产(附

注七(8))。

(a)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15,752,504.62 元的固定资产系融资租入(附注十

一)。

(b)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如下: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房屋、建筑物 363,329,460.01 工程竣工决算未完成

交易文书和相关资料

房屋、建筑物 7,598,362.22 有瑕疵等历史原因

370,927,8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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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在建工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供应链延伸项目 12,620,204.41

苏州生产车间技改工程 5,388,239.70

仓库改造工程 5,341,796.63

其他工程等 36,653,331.57

60,003,572.31

减:减值准备 (1,500,000.00)

58,503,57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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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在建工程(续)

(a)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

工程投入占 工程 其中:本年借 本年借款费

2015 年 2015 年 预算的比例 进度 借款费用资本 款费用资本化 用资本化率

工程名称 预算数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转出 12 月 31 日 (%) (%) 化累计金额 金额 (%) 资金来源

供应链延伸项目 21,063,732.60 - 19,884,311.60 (7,264,107.19) 12,620,204.41 94.76% 94.76% - - -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及

苏州生产车间技改工程 49,938,000.00 - 6,035,537.55 (647,297.85) 5,388,239.70 12.09% 11.00% 29,774.20 29,774.20 4.42% 自有资金

仓库改造工程 19,787,622.53 224,000.00 8,008,392.47 (2,890,595.84) 5,341,796.63 41.60% 41.60% - - - 自有资金

其他工程等 - 33,685,851.39 23,190,191.92 (20,222,711.74) 36,653,331.57 - - - - - - 自有资金

90,789,355.13 33,909,851.39 57,118,433.54 (31,024,712.62) 60,003,572.31

2015 年度,经扩大集团在建工程分别转入固定资产 10,926,085.13 元,转入无形资产 10,483,515.84,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9,615,111.65 元。

(b) 融资租入的在建工程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4,231,000.00 元的在建工程系融资租入设备 (附注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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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3) 无形资产

2015 年 非同一控制下 2015 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企业合并 本年减少 本年摊销 12 月 31 日

原价合计 235,470,176.58 14,717,437.09 170,748,531.70 (1,238,169.18) - 419,697,976.19

土地使用权 77,799,392.03 1,094,896.13 - (1,133,863.36) - 77,760,424.80

软件 70,007,473.74 13,622,540.96 2,725,531.70 (104,305.82) - 86,251,240.58

专有技术 53,099,317.95 - - - - 53,099,317.95

商标权 196,850.00 - 65,781,000.00 - - 65,977,850.00

特许经营权 710,000.00 - - - - 710,000.00

有利租约 - - 93,242,000.00 - - 93,242,000.00

销售网络 33,657,142.86 - 9,000,000.00 - - 42,657,142.86

累计摊销合计 (106,097,923.02) (148,893.29) - 230,107.15 (18,406,134.37) (124,422,843.53)

土地使用权 (28,483,615.77) (148,893.29) - 128,524.56 (1,678,647.99) (30,182,632.49)

软件 (22,641,997.53) - - 101,582.59 (9,414,843.32) (31,955,258.26)

专有技术 (49,765,471.79) - - - (163,080.12) (49,928,551.91)

商标权 (196,850.00) - - - - (196,850.00)

特许经营权 (633,083.17) - - - (71,000.00) (704,083.17)

有利租约 - - - - (4,945,705.80) (4,945,705.80)

销售网络 (4,376,904.76) - - - (2,132,857.14) (6,509,761.90)

账面净值合计 129,372,253.56 295,275,132.66

土地使用权 49,315,776.26 47,577,792.31

软件 47,365,476.21 54,295,982.32

专有技术 3,333,846.16 3,170,766.04

商标权 - 65,781,000.00

特许经营权 76,916.83 5,916.83

有利租约 - 88,296,294.20

销售网络 29,280,238.10 36,147,380.96

减值准备合计 (3,264,952.19) - - - - (3,264,952.19)

土地使用权 - - - - - -

软件 (264,952.19) - - - - (264,952.19)

专有技术 (3,000,000.00) - - - - (3,000,000.00)

商标权 - - - - - -

特许经营权 - - - - - -

有利租约 - - - - - -

销售网络 - - - - - -

账面价值合计 126,107,301.37 292,010,180.47

土地使用权 49,315,776.26 47,577,792.31

软件 47,100,524.02 54,031,030.13

专有技术 333,846.16 170,766.04

商标权 - 65,781,000.00

特许经营权 76,916.83 5,916.83

有利租约 - 88,296,294.20

销售网络 29,280,238.10 36,147,380.96

2015 年度计入管理费用的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为 18,406,134.37 元。

2015年度经扩大集团本期新增无形资产14,717,437.09元。其中,从在建工程转至无形资

产10,483,515.84元;账面价值为946,002.84元(原价:1,094,896.13元,累计摊销

148,893.29元)的土地使用权从投资性房地产转至无形资产;其他新增无形资产

4,233,921.25元。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标和品牌使用权为无固定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对于

商标和品牌使用权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的方法详见附注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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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3) 无形资产(续)

本集团开发支出列示如下:

2015 年 2015 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呼吸系统疾病治疗药物项目 18,117.29 - - 18,117.29

抗生素原料药等项目 5,357,691.17 1,859,965.14 (1,859,965.14) 5,357,691.17

其他项目 243,507.01 - - 243,507.01

5,619,315.47 1,859,965.14 (1,859,965.14) 5,619,315.47

2015年度,经扩大集团研究开发支出共计1,859,965.14元,全部于当期计入损益,无

研究开发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

(14) 商誉

2015 年 2015 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a) 商誉 632,371,964.16 131,927,951.69 - 764,299,915.85

减:减值准备

- 国大药房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致君苏州 (5,850,000.00) - - (5,850,000.00)

626,521,964.16 106,927,951.69 - 733,449,915.85

2015 年度增加的商誉系购买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复

美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乐仁堂益

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和孝义市国大万民百草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股权所致(附注八(1))。

2015 年 2015 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b) 商标及品牌使用权 - - 65,781,000.00 - 65,781,000.00

减:减值准备 - - - -

- 65,781,000.00 - 65,78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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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4) 商誉(续)

(c) 分摊至本扩大集团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商誉根据经营分部汇总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商标及品牌使用权 商誉

分销分部(i) - 54,392,987.36

零售分部(i) 65,781,000.00 585,256,535.17

制药分部(ii) - 28,019,393.32

65,781,000.00 667,668,915.85

(i) 分销及零售分部商誉

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是依据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预算,采用现金流量预测

方法计算。超过该五年期的现金流量采用以下所述的估计增长率作出推算。

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

分销分部 零售分部

毛利率 3.70%-6.00% 16.30%-34.30%

折现率 13.20%-15.00% 13.30%-14.70%

上述假设用以分析该业务分部内各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

于 2015 年,由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低于账面值,经扩大集团对于下属一家子公

司泉州市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2,500 万元。

(ii) 制药分部商誉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董事会批准,按照国有产权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外公开挂牌转

让所持有的致君苏州 67%的股权,挂牌底价为 15,530 万元。截止本报告报出日,本公

司已与一独立第三方就出售致君苏州 67%股权达成一致,并完成转让协议签署,出售

价格略高于挂牌底价,控股股权交割手续已经完毕,正在办理工商变更等手续。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致君苏州拟转让价格扣除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可

回收金额,经评估,未发现进一步的商誉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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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5) 长期待摊费用

2015 年 收购子公司 2015 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转入 本年摊销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97,300,302.70 55,266,457.92 24,451,749.51 (51,898,193.79) (599,137.81) 124,521,178.53

单店取得经营权支出 7,718,206.21 2,934,380.00 6,476,880.38 (2,614,261.85) (315,540.88) 14,199,663.86

其他 3,693,634.69 3,462,086.30 - (2,088,621.14) (2,199,852.39) 2,867,247.46

108,712,143.60 61,662,924.22 30,928,629.89 (56,601,076.78) (3,114,531.08) 141,588,08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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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6)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a)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资产减值准备 32,445,888.66 136,201,735.03

预提销售费用 12,630,612.79 53,309,278.72

应付职工薪酬 15,583,181.36 64,261,485.81

递延收益 7,063,497.18 28,751,074.41

可抵扣税亏 45,722,425.60 186,093,594.89

预计负债 1,150,789.42 4,603,157.67

其他 1,239,987.56 5,715,920.94

115,836,382.57 478,936,247.47

其中:

预计 1 年内(含 1 年)转回的金额 72,368,004.35

预计 1 年后转回的金额 43,468,378.22

115,836,382.57

(b)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公允价值调整 53,829,618.33 215,318,473.33

公司改制资产评估增值差异 9,733,983.44 40,156,878.68

其他 5,175,354.23 20,701,416.91

68,738,956.00 276,176,768.92

其中:

预计 1 年内(含 1 年)转回的金额 3,199,339.11

预计 1 年后转回的金额 65,539,616.89

68,738,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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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6)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c) 经扩大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亏损(i) 46,356,105.10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7,256,668.37

53,612,773.47

(i) 考虑到经扩大集团个别子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是否在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该可抵扣亏损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经扩大集团未对该等子公司

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累计亏损46,356,105.10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度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8,018,275.79

2017 年 9,816,228.80

2018 年 6,432,896.24

2019 年 6,424,888.47

2020 年 15,663,815.80

46,356,105.10

(d)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金额: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654,369.98

抵消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净额列示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净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5,182,012.59

递延所得税负债 68,084,58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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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7) 资产减值准备

2015 年 以前年度 非同一控制下 本年减少 2015 年

1月1日 核销转回 本年增加 企业合并 转回 核销/转销 12 月 31 日

坏账准备 72,586,149.39 48,377.60 24,026,402.48 9,107,752.76 (12,418,957.01) (606,138.72) 92,743,586.50

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 57,805,973.45 28,377.60 22,973,534.57 3,448,643.11 (10,611,829.27) (5,490.00) 73,639,209.46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14,780,175.94 20,000.00 1,052,867.91 5,659,109.65 (1,807,127.74) (600,648.72) 19,104,377.04

存货跌价准备 22,719,144.47 - 19,062,818.41 584,091.82 (4,414,680.23) (6,655,295.03) 31,296,079.44

固定资产减值

准备 22,755,803.06 - - - - (9,402,017.79) 13,353,785.27

投资性房地产

减值准备 1,300,000.00 - - - - - 1,300,000.00

在建工程减值

准备 1,500,000.00 - - - - - 1,500,000.00

无形资产减值

准备 3,264,952.19 - - - - - 3,264,952.19

商誉减值准备 5,850,000.00 - 25,000,000.00 - - - 30,850,000.00

129,976,049.11 48,377.60 68,089,220.89 9,691,844.58 (16,833,637.24) (16,663,451.54) 174,308,403.40

(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44,795,999.71

特准储备物资 42,855,240.33

预付租赁款 20,864,733.47

投资保证金 5,880,000.00

114,395,97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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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9) 短期借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附注 a) 926,215,867.79

保证借款(附注 b) 619,091,377.56

应收票据贴现(附注 c) 88,924,715.00

1,634,231,960.35

(a)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信用借款 835,215,867.79 元为向银行借入;85,000,000.00

元为向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借入;6,000,000.00 元为坪

山制药委托银行借予本公司。

(b)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银行保证借款 491,348,204.16 元由本公司之母公司提供保

证,127,743,173.40 元以质押的全额保证金提供保证。

(c)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经 扩 大 集 团 已 贴 现 但 未 终 止 确 认 的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88,924,715.00 元。

(d)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短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 4.74%。

(20) 应付票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商业承兑汇票 266,862,221.21

银行承兑汇票 2,152,226,683.89

2,419,088,905.10

(21) 应付账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货款 5,861,393,479.01

(a)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 344,157,189.61 元,款项尚未结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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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2) 预收款项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货款 219,882,243.24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账款为 23,338,282.61 元。

(23) 应付职工薪酬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短期薪酬 171,262,473.66

应付设定提存计划 8,905,623.62

应付辞退福利 1,837,068.75

182,005,166.03

(a) 短期薪酬

2015 年 2015 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42,802,017.59 1,092,062,266.67 (1,082,616,552.95) 152,247,731.31

职工福利费 433,827.84 40,019,776.99 (38,837,253.80) 1,616,351.03

社会保险费 805,767.69 66,064,591.73 (65,431,697.05) 1,438,662.37

其中:医疗保险费 571,037.41 56,914,260.13 (56,396,779.45) 1,088,518.09

工伤保险费 (223.90) 3,480,505.95 (3,431,203.30) 49,078.75

生育保险费 234,954.18 5,669,825.65 (5,603,714.30) 301,065.53

住房公积金 766,277.60 42,693,759.18 (42,823,304.03) 636,732.75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4,309,088.61 22,377,282.56 (22,336,035.42) 14,350,335.75

其他短期薪酬 968,727.02 28,926,911.01 (28,922,977.58) 972,660.45

160,085,706.35 1,292,144,588.14 (1,280,967,820.83) 171,262,473.66

(b) 设定提存计划

2015 年度

本年计提 年末余额

基本养老保险 124,460,109.46 6,945,411.74

企业年金 3,159,256.03 1,685,848.53

失业保险费 8,530,389.52 274,363.35

136,149,755.01 8,905,6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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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 应付职工薪酬(续)

(c) 应付辞退福利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内退福利 - 一年内到期的部分(附注七(33)) 1,431,455.41

其他辞退福利(i) 405,613.34

1,837,068.75

(i) 2015 年度,经扩大集团因解除劳动关系所提供的其他辞退福利为 976,730.16 元。

(24) 应交税费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所得税 69,122,947.89

增值税 39,291,874.43

水利基金 5,881,784.79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250,154.01

城建税 3,391,003.72

营业税 2,682,921.36

教育费附加 2,390,402.30

印花税 1,396,310.31

房产税 670,055.81

土地使用税 211,481.61

其他 2,320,176.43

131,609,112.66

(25) 应付利息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利息

- 短期借款 7,240,255.01

- 长期借款 57,782.44

7,298,0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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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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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应付股利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九风投资有限公司 8,033,888.99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835,511.58

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64,170.07

国药外贸 10,200,000.00

自然人 13,283,688.56

36,517,259.20

(27) 其他应付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款项(附注十二(6)(h)) 648,382,712.10

应付股权收购款(附注 b) 280,974,700.00

应付工程款及设备款 121,887,725.36

押金及保证金 79,632,690.48

应付代收款 78,595,767.70

收购子公司的或有对价(附注八(1)) 45,900,000.00

应付租金 17,070,693.20

预提费用 13,548,489.53

应付直营合作店垫付款项 8,484,774.45

其他 103,796,345.15

1,398,273,897.97

(a)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 75,810,741.94 元,主要为应

付工程款及其他押金等。

(b) 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与自然人仲鲁琦、仲鲁男签订了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对价 36,799,000.00 元增持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

司 26.70%股权。股权转让后,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持有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

蒙古有限公司 96.70%的股权。尚未支付的尾款为 7,359,800.00 元。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购买符月群等 11 名自然人少数股东持有的南方医贸 49.00%股

权,需支付的现金股权款共计 273,614,900.00 元,因尚未支付,故计提其他应付款

(附注三(1)(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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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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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融资租赁款(附注七(30)) 4,244,878.16

(29) 长期借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 40,895,172.30

委托借款(附注 a) 31,600,000.00

72,495,172.30

(a)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委托借款 31,600,000.00 元是由医药集团委托集团财务公司

贷出之款项。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长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 4.82%。

(30) 长期应付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融资租赁款(附注十一) 18,030,536.1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附注七(28)) (4,244,878.16)

13,785,657.94

(31) 专项应付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政府拨发的专项资金 800,000.00

(32) 递延收益

2015 年 2015 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政府补助(附注 a) 111,267,443.69 5,956,000.00 (5,985,974.49) 111,237,469.20

产品促销积分计划 16,896,431.21 14,533,765.30 (9,023,677.16) 22,406,519.35

128,163,874.90 133,643,98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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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递延收益(续)

(a) 政府补助

2015 年 本年新增 本年计入 2015 年 与资产相关/

政府补助项目 1月1日 补助金额 营业外收入金额 12 月 31 日 与收益相关

房屋拆迁补偿金(i) 86,349,075.41 - (2,698,408.56) 83,650,666.85 资产相关

广西物流项目 8,084,052.18 300,000.00 (441,406.40) 7,942,645.78 资产相关

坪山医药研发基地工程 5,000,000.00 - (125,000.01) 4,874,999.99 资产相关

广州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 - 4,500,000.00 (199,999.98) 4,300,000.02 资产相关

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补助 2,700,000.00 - (300,000.00) 2,400,000.00 资产相关

硫酸头孢匹罗研发项目 2,386,456.55 - (532,495.60) 1,853,960.95 资产相关

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1,225,468.70 - (818,035.17) 407,433.53 资产相关

其他项目 5,522,390.85 1,156,000.00 (870,628.77) 5,807,762.08 资产/收益相关

111,267,443.69 5,956,000.00 (5,985,974.49) 111,237,469.20

(i) 因南宁市人民政府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广西物流位于南宁市龙腾路片区之

原经营场所需要进行拆除及异地重建。根据于 2012 年 5 月广西物流与承接龙腾路旧城

区改建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签署的安置补偿协议,广西物流可获得总值 120,250,000.00

元的安置补偿,包括现金 50,000,000.00 元及等值 70,250,000.00 元的待建成的物业。

等值 70,250,000.00 元物业已于本年度交付,计入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0))。

安置补偿中对应广西物流异地重建物流中心资本性支出的部分约 9,332 万元确认为递延

收益,自重建之物流中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平均摊销入损益

表(营业外收入)(附注七(49)),剩余部分于补偿款收到当年计入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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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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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内退福利 4,241,555.41

减:一年内支付的部分(附注七(23)(c)) (1,431,455.41)

2,810,100.00

经扩大集团的部分职工已经办理内退。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扩大集团应付内退福

利所采用的主要精算假设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折现率 3.00%

工资增长率 4.00%-6.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内退福利为:

2015 年度

管理费用 1,340,578.57

财务费用 188,937.50

1,529,516.07

(34) 预计负债

2015 年 2015 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额外亏损

(附注七(48)) 1,160,394.23 2,775,763.44 - 3,936,157.67

(35) 其他非流动负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中央医药储备基金 45,427,343.31

中央医药储备资金为收到的国家及地方政府用于购买储备医药物资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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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6) 股本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无限售条件股份-人民币普通股 233,261,812.00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54,885,6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国有法人持股 134,863,284.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1,988.00

423,012,684.00

(37) 资本公积

2015 年 2015 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i)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3,973,881,369.84 515,091,917.06 4,488,973,286.90

其他资本公积-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

其他权益变动 3,924,367.87 - 3,924,367.87

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 2,650,322.00 - 2,650,322.00

其他 9,167,028.88 - 9,167,028.88

3,989,623,088.59 515,091,917.06 4,504,715,005.65

(i) 如附注三(1)(f)所述,于 2015 年度,南方医贸向原股东国药外贸以及符月群等 11 名自

然人少数股东分配的利润 3,000 万元冲减资本公积;以及本公司额外收到原子公司致

君制药、致君医贸分配的 51%的利润 13,509.19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

(ii) 国大药房本期收到原股东国药控股的增资 410,000,000 元记录资本公积。

(38) 盈余公积

2015 年 2015 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金 181,315,971.50 - 181,315,971.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于附注三(1)(g)所述,本备考合并财

务报表假设不计提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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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未分配利润

2015 年度

年初未分配利润 2,882,172,691.96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9,028,651.9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附注七(38)) -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附注 a) (25,233,029.93)

应付普通股股利(附注 b) (72,526,388.60)

年末未分配利润 3,663,441,925.38

(a) 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国大药房与北京九瑞天诚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

转让协议,约定支付对价 8,500,000.00 元增持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

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国大药房持有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 60%

的股权。

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国大药房与自然人仲鲁琦、仲鲁男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

定支付对价 36,799,000.00 元增持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 26.70%股权。

股权转让后,国大药房持有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 96.70%的股权。

这些交易产生的对未分配利润的调整情况如下:

购买成本 45,299,000.00

减:交易日取得的按新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子公司

自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 (20,065,970.07)

调整未分配利润-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25,233,029.93

(b) 根据 2015 年 4 月 24 日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 10 股人

民币 2.00 元,按照已发行股份 362,631,943 股计算,共计 72,526,388.60 元。

根据 2016 年 3 月 24 日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提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每 10 股人民币 3.00 元,以公司总股本 362,631,943 股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

108,789,582.90 元,上述提议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的股东大会批准(附注十五(1)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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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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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各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少数股东权益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89,972,072.56

国控柳州 70,503,148.99

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38,420,885.73

国控延风 31,734,359.03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 24,478,598.58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 21,869,089.66

国药河北乐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19,925,159.05

国药控股国大天益堂药房连锁(沈阳)有限公司 15,655,870.41

湖南国大民生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14,140,086.50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江门连锁有限公司 12,971,975.21

泉州市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12,521,247.55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 9,624,766.47

溧阳国大人民药房有限公司 8,923,301.64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8,633,911.55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西益源连锁有限公司 6,441,210.70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 6,287,974.50

国控韶关 5,872,494.43

山西国大万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4,295,797.84

国控汕头 3,485,886.00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 3,422,555.16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3,154,108.67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 2,378,700.04

广州医疗 1,475,443.73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 1,462,765.02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 342,637.49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35,728.43

国控梧州 9,930.54

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392,590.32)

浙江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 (1,194,327.09)

安徽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5,571,840.45)

410,880,94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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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015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36,235,099,505.33

其他业务收入 332,808,829.53

36,567,908,334.86

2015 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 32,790,484,969.46

其他业务成本 63,273,724.54

32,853,758,694.00

(a)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按行业分析如下:

2015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医药分销 27,493,413,040.29 26,017,273,366.22

医药零售 7,760,758,347.34 5,867,968,887.05

医药制造 254,310,423.68 234,070,429.82

物流及仓储服务 714,479,590.82 666,646,927.33

租赁及其他收入 12,138,103.20 4,525,359.04

36,235,099,505.33 32,790,484,969.46

(b) 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2015 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服务收入 233,766,809.43 20,148,589.29

资产出租收入 51,693,593.06 18,338,237.74

材料物品销售收入 24,957,643.99 24,443,931.50

加盟费收入 10,411,176.60 2,800.00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收入 4,330,048.35 -

其他 7,649,558.10 340,166.01

332,808,829.53 63,273,724.54

-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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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2)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15 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38,258,155.49

教育费附加 27,394,505.90

营业税 14,604,245.27

其他 3,972,214.54

84,229,121.20

(43) 销售费用

2015 年度

职工薪酬 962,364,682.16

租赁费 460,908,757.75

物流及仓储费 101,971,027.24

折旧与摊销 69,323,724.61

市场开发费 61,878,421.67

水电气费 45,675,249.27

办公费 37,353,524.17

业务招待费 24,451,875.52

差旅费 15,613,422.34

医疗合作项目费用 9,239,249.51

会议费 7,795,625.03

广告宣传费 1,553,484.47

其他 66,401,603.34

1,864,530,6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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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4) 管理费用

2015 年度

职工薪酬 427,386,020.48

折旧与摊销 59,916,264.38

办公费 29,947,385.00

税费 28,353,421.61

租赁费 26,181,195.55

差旅费 19,386,052.92

业务招待费 17,357,252.32

水电气费 6,418,455.81

车管费 6,026,706.98

修理费 4,109,313.29

研究开发费 1,859,965.14

其他 77,635,966.62

704,578,000.10

(45) 财务费用-净额

2015 年度

利息支出 149,089,096.33

银行手续费 27,097,309.29

减:利息收入 (16,999,799.24)

现金折扣 (31,357,811.80)

汇兑收益 (2,411.41)

其他 (1,478,988.79)

126,347,39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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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6) 费用按性质分类

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列示如下:

2015 年度

产成品及在产品存货变动 32,566,612,749.66

职工薪酬费用 1,430,573,651.88

租赁费 487,089,953.30

耗用的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 176,953,065.61

折旧费和摊销费用 157,997,807.62

物流及仓储费 101,971,027.24

办公费 67,300,909.17

水电气费 66,966,937.59

市场开发费 61,878,421.67

业务招待费 41,809,127.84

差旅费 34,999,475.26

税费 28,353,421.61

医疗合作项目费用 9,239,249.51

会议费 7,795,625.03

车管费 6,026,706.98

机物料消耗 5,239,775.00

研究开发费 1,859,965.14

广告费 1,553,484.47

其他费用 168,645,986.61

35,422,867,341.18

(47) 资产减值损失

2015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 14,648,138.18

坏账损失 11,607,445.47

商誉减值损失 25,000,000.00

51,255,58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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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8) 投资收益

2015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附注七(9)) 256,571,713.21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43,835.19

预计投资损失(附注七(34)) (2,775,763.44)

254,239,784.96

经扩大集团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49) 营业外收入

2015 年度

政府补助(附注 a) 27,026,002.72

核销无需支付的款项 11,179,171.33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2,454,834.77

其他 14,217,952.32

54,877,961.14

(a) 2015 年度营业外收入全部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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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9) 营业外收入(续)

(a) 政府补助明细

2015 年度 说明

- 资产相关

拆迁安置补偿款与资产相关部分之摊销 2,698,408.56 递延收益摊销转入

其他递延收益转入 3,287,565.93 递延收益摊销转入

5,985,974.49

- 收益相关

税收返还 9,117,750.98 税收返还

医药储备费用补贴款 3,000,000.00 企业储备药品补贴款

经济贡献奖 2,654,400.00 企业经济贡献奖

北京市 2015 年商业专项资金 810,000.00 商业专项资金

财政贴息 773,795.84 财政贴息补偿款

其他 4,684,081.41 企业进步奖励金等

21,040,028.23

27,026,00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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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0) 营业外支出

2015 年度

赔偿款 1,967,343.60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037,146.70

罚款及滞纳金支出 918,125.94

捐赠支出 270,393.62

其他 1,033,749.57

5,226,759.43

2015 年度营业外支出全部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51) 所得税费用

2015 年度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239,148,908.51

递延所得税 (11,614,966.39)

227,533,942.12

将基于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总额采用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2015 年度

利润总额 1,187,099,881.12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96,774,970.28

个别公司的优惠税率差异 (19,004,170.35)

税率变动的影响 (8,305,293.72)

非应纳税收入 (64,390,848.41)

不得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16,703,846.65

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3,409,893.38

其他 2,345,544.29

所得税费用 227,533,9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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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2) 每股收益

(a)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

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15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879,028,651.95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423,012,684.00

基本每股收益 2.08

其中:

- 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2.08

(b)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

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于 2015 年度,本公司

不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因此,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53)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a)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5 年度

租金收入 46,644,644.60

公司间往来款 22,076,269.10

利息收入 18,571,051.20

收到除税费返还外的其他政府补助 8,954,901.05

其他 43,786,132.49

140,032,99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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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3)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b)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5 年度

租金及物业费 538,177,080.76

其他各项费用及往来款 215,337,576.47

支付经营性的受限制银行存款 166,779,423.86

办公费通讯网络费 61,607,133.89

物流及仓储费 43,410,499.02

业务招待费 40,045,499.78

水电气费 35,545,907.67

押金及保证金 30,280,519.34

差旅及交通费 26,393,993.28

银行手续费 26,203,497.76

市场开发广告招投标费 23,961,963.57

仓储运输装卸费 13,199,596.31

修理费 10,794,132.42

其他 33,043,156.07

1,264,779,980.20

(c)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5 年度

收回现金池款项 6,056,920,000.00

收到股权交易保证金 20,000,000.00

收回委托贷款 405,372,889.48

6,482,292,88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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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3)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d)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5 年度

现金池上存 6,172,024,536.97

拆出委托贷款 320,000,000.00

坪山在建工程支出 144,136,073.47

其他 7,428,652.80

6,643,589,263.24

(e)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5 年度

拆入委托贷款 199,570,000.00

收到国药外贸资金调剂款 78,600,000.00

其他 6,240,000.00

284,410,000.00

(f)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5 年度

归还委托贷款 189,200,000.00

收购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 26.7%股权款 29,439,200.00

收购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 9%股权款 8,500,000.00

其他 6,754,516.23

233,893,7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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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15 年度

净利润 959,565,939.00

调整:资产减值准备 51,255,583.65

固定资产折旧及投资性房地产摊销 83,204,321.67

无形资产摊销 18,406,134.3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6,601,076.78

处置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的收益 (239,535.45)

财务费用 148,889,004.15

投资收益 (254,239,784.96)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9,193,225.84)

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2,421,740.55)

存货的增加 (439,376,669.43)

递延收益摊销 6,762,750.7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717,595,777.5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 (266,747,566.44)

经营性受限制银行存款的增加 (166,779,423.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3,282,641.35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活动

2015 年度

应收票据背书用于支付固定资产购建款 8,048,442.11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筹资活动

2015 年度

向母公司国药控股延展的借款 162,731,500.00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7,701,118.21

170,432,6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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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a)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现金净变动情况

2015 年度

现金的年末余额 2,090,778,328.57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1,189,712,464.41)

现金净增加额 901,065,864.16

(b) 取得子公司和联营企业支付的现金

2015 年度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i) 86,072,807.48

取得联营企业支付的现金(ii) 9,452,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它经营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95,524,807.48

(i) 取得子公司

2015 年度

本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年支付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298,074,241.31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附注八(1)) (212,001,433.83)

取得子公司及其它经营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86,072,807.48

2015 年度取得子公司的价格 468,284,241.31

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

2015 年度

流动资产 862,661,699.13

非流动资产 245,337,377.71

流动负债 (628,651,177.51)

非流动负债 (46,359,250.00)

432,988,6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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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b) 取得子公司和联营企业支付的现金(续)

(ii) 取得联营企业

2015 年度

本年投资联营企业于本年支付的现金 252,000.00

其中:国控珠海 252,000.00

加:前期发生的企业及业务合并于本年支付的现金 9,200,000.00

其中:国控江门 9,200,000.00

取得子公司和业务支付的现金净额 9,452,000.00

(c) 现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2,844,172.4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087,934,156.09

现金 2,090,778,3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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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a) 2015 年度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至年末 购买日至年末被 购买日至年末被

取得 取得的 取得 购买日 购买日至年末被购 被购买方的净 购买方的经营活 购买方的现金流

被购买方 时点 购买成本 权益比例 方式 购买日 确定依据 买方的收入 利润 动现金流量 量净额

石家庄乐仁堂益

康药房连锁有限 工商登记变

公司 01/06/2015 33,300,000.00 100.00% 收购 09/06/2015 更日期 27,583,247.14 202,144.04 851,041.50 287,836.20

孝义市国大万民百

草堂药房连锁有 工商登记变

限公司 01/04/2015 20,222,220.00 70.00% 收购 30/03/2015 更日期 44,665,114.91 1,995,699.40 (763,894.76) 1,163,683.36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

药 业 (上 海) 有 限 工商登记变

公司 01/01/2015 98,697,100.00 97.00% 收购 08/01/2015 更日期 1,004,534,178.27 6,852,236.81 11,104,974.23 (37,185,259.43)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

大药房上海连锁 工商登记变

有限公司 01/01/2015 149,229,200.00 92.00% 收购 07/01/2015 更日期 459,555,026.72 4,780,320.60 10,498,516.32 (6,674,561.51)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

药连锁有限责任

公司及其下属子 工商登记变

公司 01/01/2015 166,430,000.00 53.13% 收购 04/01/2015 更日期 482,960,067.66 540,400.95 75,573,110.44 83,448,399.72

上海汇丰 联营单位退

01/01/2015 405,721.31 100.00% 收购 01/01/2015 资协议 3,894,258.76 (7,667.18) 448,333.92 (40,966.42)

2,023,191,893.46 14,363,134.62 97,712,081.65 40,999,13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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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续)

(1)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续)

(b) 合并成本以及商誉的确认情况如下:

合并成本

现金支付的对价 422,384,241.31

加:或有对价 45,900,000.00

合并成本合计 468,284,241.31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336,356,289.62)

商誉 131,927,951.69

经扩大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所转移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所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

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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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续)

(1)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续)

(c) 被合并子公司于购买日的资产、负债及与收购相关的现金流量情况列示如下: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购买日 购买日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12,001,433.83 212,001,433.83

投资性房地产 49,353.44 49,353.44

固定资产 37,768,682.84 20,954,682.84

无形资产 170,748,531.70 2,725,531.70

在建工程 677,883.51 677,883.51

长期待摊费用 30,928,629.89 30,928,629.89

其他应收款项 182,301,176.32 182,301,176.3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18,413.27 2,518,413.27

存货 204,925,929.59 204,925,929.59

长期股权投资 972,266.51 972,266.5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80,000.00 1,080,000.00

应收款项 263,433,159.39 263,433,159.39

应付款项 (628,651,177.51) (628,651,177.51)

递延所得税负债 (46,209,250.0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150,000.00) (150,000.00)

净资产 432,395,032.78 293,767,282.78

减:少数股东权益 (96,038,743.16)

取得的净资产 336,356,289.62

以现金支付的对价 468,284,241.31

取得被收购子公司的现金 (212,001,433.83)

或有对价(附注八(1)(f)) (45,900,000.00)

上年度已支付对价 (124,310,000.00)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86,072,8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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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续)

(1)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续)

(d) 被合并子公司自购买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收入、净利润和现金流量列示如

下:

营业收入 2,023,191,893.46

净利润 14,363,134.62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97,712,081.65

现金流量净额 40,999,131.92

(e) 经扩大集团采用估值技术来确定被合并子公司的资产负债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主要资

产的评估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固定资产的评估方法如下:对经营性商铺或独栋办公楼采用房地合一评估,用收益法和

市场比较法评估,结合企业经营模式合理确定评估价值。对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

根据评估目的,结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无形资产—公有非居房屋承租使用权(有利租约)的评估方法为增量现金流折现法。增量

现金流法基于对未来租金节省现金流的预测。该方法在节省租金可合理预测时有效。

增量现金流法在合理期间内预测现金流并将其折现,折现率应当综合反映货币时间价

值、通货膨胀和与待评估资产所有权相对应的风险。

无形资产-商标权和品牌的评估方法为特许权费节省法,使用的关键假设如下:

销售收入增长率 5% - 14%

特许权费节省率 1%-2%

无形资产-销售网络的评估方法为多期超额收益法,使用的关键假设如下:

加权资本成本 14%

客户流失率 5%

(f) 上述或有对价系经扩大集团收购子公司股权时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该股权转让款按

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对赌期间经审计评估结果和转让双方约定的对赌条件完成情况分

期支付。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收购子公司的或有对价分别为山西国大万民药房连锁

有限公司收购孝义市百草堂药行连锁有限公司尚未支付的或有对价 19,600,000.00 元和

国药河北乐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收购石家庄乐仁堂益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尚未支付的

或有对价 26,300,000.00 元,并账列于其他应付款-收购子公司的或有对价(附注七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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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a)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国控桂林 桂林 桂林 商业 - 100.00% 设立

国控百色 百色 百色 商业 - 100.00% 设立

国药控股中山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控中山”) 中山 中山 商业 100.00% - 设立

国控贵港 贵港 贵港 商业 - 100.00% 设立

国控北海 北海 北海 商业 - 100.00% 设立

广州医疗 广州 广州 商业 - 51.00% 设立

国药控股深圳健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控健民”) 深圳 深圳 商业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药控股国控药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控药材”) 深圳 深圳 商业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药控股深圳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物流”) 深圳 深圳 服务业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控广州”) 广州 广州 商业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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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a) 企业集团的构成(续)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国药控股广东恒兴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控恒兴”) 广州 广州 商业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广西玉林 玉林 玉林 商业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控柳州 柳州 柳州 商业 5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广西中药饮片 柳州 柳州 制造业 - 51.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广东惠信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惠信投资”) 广州 广州 服务业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药控股佛山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控佛山”) 佛山 佛山 商业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药控股国控粤兴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控粤兴”) 广州 广州 商业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药控股广东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东物流”) 广州 广州 服务业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控广西 南宁 南宁 商业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广西物流 南宁 南宁 服务业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控梧州 梧州 梧州 商业 - 99.9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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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a) 企业集团的构成(续)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致君苏州 苏州 苏州 制造业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控东莞 东莞 东莞 商业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控湛江 湛江 湛江 商业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控延风 深圳 深圳 商业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控梅州 梅州 梅州 商业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控惠州 惠州 惠州 商业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控肇庆 肇庆 肇庆 商业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控江门 江门 江门 商业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控韶关 韶关 韶关 商业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控汕头 汕头 汕头 商业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大药房 上海 上海 商业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商业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商业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天津 天津 商业 - 8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广西国大医药咨询连锁有限公司(原:广西国大药房 -

广西 广西 商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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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a) 企业集团的构成(续)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 广东 广东 商业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西连锁有限公司 广西 广西 商业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浙江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 浙江 浙江 商业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 江苏 江苏 商业 - 93.68%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药控股国大天益堂药房连锁(沈阳)有限公司 辽宁 辽宁 商业 - 51.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宁夏 宁夏 商业 - 70.00% 设立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 江苏 江苏 商业 - 6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 山东 山东 商业 - 55.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 辽宁 辽宁 商业 - 51.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福建 福建 商业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安徽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商业 - 60.00% 设立

泉州市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福建 福建 商业 - 51.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山西国大万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山西 山西 商业 - 85.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湖南国大民生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湖南 湖南 商业 - 51.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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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a) 企业集团的构成(续)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溧阳国大人民药房有限公司 江苏 江苏 商业 - 8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 河南 河南 商业 - 6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 内蒙古 内蒙古 商业 - 96.7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药河北乐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河北 河北 商业 - 6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江门连锁有限公司 广东 广东 商业 - 65.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西益源连锁有限公司 山西 山西 商业 - 8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 新疆 商业 - 51.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原”上海复星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商业 - 97.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大药房上海连锁有限公司

(原”上海复美益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商业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北京 商业 - 53.1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山西 山西 服务业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晋中市国大万民药房有限公司 山西 山西 商业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大同市国大万民药业有限公司 山西 山西 商业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102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a) 企业集团的构成(续)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晋城市国大万民药房有限公司 山西 山西 商业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长治市国大万民药房有限公司 山西 山西 商业 - 51.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山西国大万民连锁诊所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 山西 商业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上海国大上虹七宝药房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商业 - 51.00% 设立

浙江国药大药房东山药店有限公司 浙江 浙江 商业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上海国大东盛大药房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商业 - 100.00% 设立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 广东 广东 商业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州连锁有限公司 广东 广东 商业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上海国大长信药房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商业 - 100.00% 设立

上海国东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商业 - 100.00% 设立

上海国大东信药房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商业 - 100.00% 设立

上海御泰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中医科 - 100.00% 设立

宁夏国大药品有限公司 宁夏 宁夏 商业 - 70.00% 设立

北京金象复星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服务业 - 8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103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a) 企业集团的构成(续)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北京洋桥茸芝金象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北京 商业 - 50.79%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三河市丽洋金象大药房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商业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北京金象爱乐舫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商业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北京金博金象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北京 商业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孝义市国大万民百草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山西 山西 商业 - 7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内蒙古 内蒙古 商业 - 51.00% 设立

石家庄乐仁堂益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河北 河北 商业 - 6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唐山乐仁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河北 河北 商业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上海汇丰 上海 上海 商业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佛山市南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佛山 佛山 商业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 佛山 佛山 商业 - 100.00% 设立

佛山市南海新药特药有限公司 佛山 佛山 商业 - 100.00% 设立

广东东方新特药有限公司 广州 广州 商业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广州 广州 商业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104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b) 存在重要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 2015 年度归属于少数股 2015 年度向少数股东支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少数

股比例 东的损益 付的股利 股东权益

国药控股国大天益堂药房连锁(沈阳)有限公司 49.00% 6,650,728.91 - 15,655,870.41

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30.00% 3,728,005.03 456,124.62 38,420,885.73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 49.00% 18,464,885.75 16,067,777.97 24,478,598.58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 45.00% 4,235,910.56 4,540,069.39 21,869,089.66

国药河北乐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40.00% 1,204,125.67 - 19,925,159.05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46.87% 905,748.80 - 89,972,072.56

35,189,404.72 21,063,971.98 210,321,675.99

- 105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b) 存在重要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续)

上述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列示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国药控股国大天益堂药房连锁(沈阳)有限公司 187,564,117.43 6,671,984.57 194,236,102.00 157,306,868.22 5,198,477.81 162,505,346.03

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119,593,628.83 60,695,584.31 180,289,213.14 51,942,593.72 277,000.00 52,219,593.72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 312,901,644.62 36,671,332.40 349,572,977.02 290,051,576.81 9,428,783.04 299,480,359.85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 79,513,357.72 6,343,345.88 85,856,703.60 38,154,835.00 431,391.63 38,586,226.63

国药河北乐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154,588,662.34 41,300,195.68 195,888,858.02 144,800,035.26 528,867.88 145,328,903.14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326,302,894.56 23,119,591.06 349,422,485.62 241,250,771.12 - 241,250,771.12

1,180,464,305.50 174,802,033.90 1,355,266,339.40 923,506,680.13 15,864,520.36 939,371,200.49

- 106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b) 存在重要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续)

上述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列示如下(续):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国药控股国大天益堂药房连锁(沈阳)有限公司 757,800,341.61 13,572,916.15 13,572,916.15 38,520,727.19

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188,161,542.23 12,426,683.43 12,426,683.43 20,756,395.00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 625,985,956.87 37,683,440.30 37,683,440.30 54,965,063.93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 221,793,358.97 9,413,134.57 9,413,134.57 31,445,124.34

国药河北乐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463,953,001.92 3,010,314.18 3,010,314.18 15,855,381.94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482,960,067.66 540,400.95 540,400.95 40,200,220.96

2,740,654,269.26 76,646,889.58 76,646,889.58 201,742,9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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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 分部信息

经扩大集团的报告分部是提供不同产品或服务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需要不同

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经扩大集团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

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并评价其业绩。

经扩大集团有 4 个报告分部,分别为:

- 总部,负责投资管理业务

- 分销分部,负责医药制品和医疗器械的批发销售及物流配送

- 零售分部,负责医药零售连锁销售

- 制药分部,负责药品制造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考市场所采用的价格确定。

资产及负债根据分部的经营进行分配。

- 108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 分部信息(续)

(a) 2015 年度及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分部信息列示如下:

总部 分销 零售 制药 分部间抵销 合计

对外交易收入 10,547,659.30 28,278,669,075.06 7,991,735,833.29 286,955,767.21 - 36,567,908,334.86

分部间交易收入 1,768,911.90 162,665,194.42 - 117,512.83 (164,551,619.15) -

营业成本 (5,490,112.58) (26,843,462,321.32) (5,890,847,778.69) (263,520,999.02) 149,562,517.61 (32,853,758,694.00)

利息收入 80,709,236.38 17,948,116.95 10,121,998.18 284,745.03 (92,064,297.30) 16,999,799.24

利息费用 (7,814,558.58) (213,803,898.14) (11,976,142.09) (7,558,794.82) 92,064,297.30 (149,089,096.33)

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 249,627,007.65 - - - (249,627,007.65) -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55,440,947.73 - (1,644,997.96) - - 253,795,949.77

资产减值损失 (743.90) (27,797,606.15) (24,446,717.80) 989,484.20 - (51,255,583.65)

折旧和摊销费用 (3,340,915.24) (38,179,345.96) (96,445,867.87) (20,245,403.75) - (158,211,532.82)

利润总额 819,813,836.72 442,654,711.00 196,936,874.39 (22,678,533.34) (249,627,007.65) 1,187,099,881.12

所得税费用 (13,299,365.55) (159,251,461.25) (58,299,339.83) 3,316,224.51 - (227,533,942.12)

净利润 806,514,471.17 283,403,249.75 138,637,534.56 (19,362,308.83) (249,627,007.65) 959,565,939.00

资产总额 9,334,302,746.64 13,358,049,448.11 4,455,743,398.74 418,671,974.27 (6,147,873,088.65) 21,418,894,479.11

负债总额 (1,104,649,543.08) (9,676,897,064.84) (2,927,912,086.67) (323,442,216.23) 1,797,372,965.86 (12,235,527,944.96)

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3,065,060,195.86 - 9,450,914.59 - - 3,074,511,110.45

资本性支出 923,459.43 146,269,658.41 153,103,962.54 14,099,502.60 - 314,396,582.98

- 109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一 租赁

(1) 融资租入资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合计

原价及净额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5,752,504.62 4,231,000.00 19,983,504.62

(2) 最低租赁付款额

经扩大集团通过融资租赁租入资产,未来应支付租金汇总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5,306,164.88

一到二年 5,306,164.88

二到三年 5,306,164.88

三年以上 7,959,803.73

23,878,298.37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确认的融资费用余额为 5,847,762.27 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母公司情况

(a) 母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国药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魏玉林 实业投资控股,医药企业

受托管理、资产重组及药

品经销等。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 110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1) 母公司情况(续)

(b) 母公司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万元)

国药控股 276,709.51

(c)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 (%)

国药控股 55.46 55.46

(2) 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九。

(3) 联营企业情况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万乐药业 中外合资 深圳 贾志丹 医药制造 19,544,550 美元 35.19% 33.33%

国控珠海 有限责任 珠海 李献江 商业 310 万元 10.00% 10.00%

现代制药 有限责任 上海 周斌 医药制造 61,717.03 万元 14.00% 14.00%

致君制药 有限责任 深圳 潘让仁 医药制造 20,000 万元 49.00% 49.00%

坪山制药 有限责任 深圳 陈振阳 医药制造 5,000 万元 49.00% 49.00%

致君医贸 有限责任 深圳 邓宝军 商业 1,000 万元 49.00% 49.00%

上海北翼 有限责任 上海 刘天陆 商业 1,200 万元 26.00% 26.00%

上海利意 有限责任 上海 孙仲伦 商业 100 万元 35.00% 35.00%

吉林永新 有限责任 长春 刘永奎 商业 667 万元 10.00% 10.00%

上海国仁 有限责任 上海 沈金芳 商业 100 万元 10.00% 10.00%

- 111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与经扩大集团的关系

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最终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最终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最终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深圳万维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万乐药业之子公司

四川康达欣医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上海国大凌云药房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佛山市禅成医药有限公司 复星医药之子公司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复星医药之子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中心医院有限公司 复星医药之子公司

佛山市禅医行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复星医药之子公司

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复星医药之子公司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复星医药之子公司

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复星医药之子公司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复星医药之子公司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复星医药之子公司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复星医药之子公司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复星医药之子公司

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 复星医药之子公司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复星医药之子公司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复星医药之子公司

北京健禹金象大药房有限公司 复星医药之子公司

天津市启东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复星医药之子公司

国药集团广东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中科器深圳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国药外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集团财务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现代制药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材饮片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上海)进口商品直销中心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扬州卫康医药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生物医药(天津)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上海上生生物制品经营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北京华邈中药工程技术开发中心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河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 112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其他关联方情况(续)

与经扩大集团的关系

上海现代制药营销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鲁亚(山东)制药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中国中药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广东省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国药工业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四川江油中坝附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佛山市南海新药特药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厦门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乐仁堂石家庄药材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乐仁堂河北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喀什药业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 113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其他关联方情况(续)

与经扩大集团的关系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无锡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徐州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泉州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天津北方医药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莆田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常州医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上海美罗医药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上海东虹医药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克拉玛依药业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洛阳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漳州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嘉远国际贸易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金华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黄山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安徽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 114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其他关联方情况(续)

与经扩大集团的关系

国药控股德州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淮安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健康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上海统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北京统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苏州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湖南国大民生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天津滨海)医药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乐仁堂河北药业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麻城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怀德居医药(厦门)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湖州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襄阳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湖州慕韩斋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健康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新乡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西藏医药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控股驻马店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集团新疆药业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新疆百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国药健康在线有限公司 子公司少数股东所拥有的公司

王扬先生 子公司少数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家庭成员

江门市仁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受子公司关键管理人控制的子公司

韶关市武江区沐阳药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子公司少数股东所拥有的公司

- 115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交易

(a) 采购商品

关联交易定价 2015 年度

关联方 方式及决策程序 (万元)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市场价 119,249.26

国药控股 市场价 54,988.06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价 49,999.81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市场价 13,851.41

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8,779.94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市场价 7,436.59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市场价 6,828.03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市场价 6,551.21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市场价 6,077.48

深圳万维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市场价 5,687.86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市场价 4,843.41

国药集团中科器深圳有限公司 市场价 4,421.84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市场价 4,391.67

国药控股厦门有限公司 市场价 3,840.81

上海美罗医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3,327.44

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 市场价 3,269.12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市场价 2,826.75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市场价 2,790.61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市场价 2,689.60

国药乐仁堂石家庄药材有限公司 市场价 2,486.45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市场价 2,476.90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市场价 2,425.96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市场价 2,261.78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市场价 2,224.42

国药控股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市场价 1,861.29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市场价 1,791.32

国药乐仁堂河北药业有限公司 市场价 1,694.09

万乐药业 市场价 1,686.05

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 市场价 1,590.56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市场价 1,590.38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市场价 1,541.63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市场价 1,514.27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市场价 1,495.16

过次页 338,491.16

- 116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交易(续)

(a) 采购商品(续)

关联交易定价 2015 年度

关联方 方式及决策程序 (万元)

承上页 338,491.16

国药控股常州医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市场价 1,196.22

致君制药 市场价 1,057.15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市场价 964.42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市场价 848.40

坪山制药 市场价 824.74

上海东虹医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710.24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市场价 623.81

国药乐仁堂河北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市场价 559.20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市场价 540.37

上海上生生物制品经营有限公司 市场价 427.52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425.82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市场价 401.53

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 市场价 393.93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358.29

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市场价 357.29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309.96

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 市场价 292.52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282.51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275.47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克拉玛依药业有限公司 市场价 269.94

国药控股无锡有限公司 市场价 269.01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市场价 252.29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市场价 249.54

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市场价 247.82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市场价 240.55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市场价 222.02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喀什药业有限公司 市场价 201.63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价 198.72

国药控股莆田有限公司 市场价 167.79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131.08

过次页 351,790.94

- 117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交易(续)

(a) 采购商品(续)

关联交易定价 2015 年度

关联方 方式及决策程序 (万元)

承上页 351,790.94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126.48

国药外贸 市场价 117.21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市场价 116.59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市场价 108.21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价 104.70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价 104.67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市场价 91.35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88.82

上海现代制药营销有限公司 市场价 85.01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市场价 77.00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市场价 72.10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市场价 68.70

国药控股泉州有限公司 市场价 56.01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市场价 53.11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材饮片有限公司 市场价 47.78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价 46.55

国控珠海 市场价 39.52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市场价 35.55

北京华邈中药工程技术开发中心 市场价 33.35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31.13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30.51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市场价 27.58

国药控股德州有限公司 市场价 27.26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价 21.03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市场价 18.40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苏州有限公司 市场价 17.87

现代制药 市场价 15.47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市场价 14.32

国药集团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市场价 14.10

四川江油中坝附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市场价 12.74

过次页 353,494.06

- 118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交易(续)

(a) 采购商品(续)

关联交易定价 2015 年度

关联方 方式及决策程序 (万元)

承上页 353,494.06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市场价 11.17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市场价 10.87

国药控股洛阳有限公司 市场价 9.71

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9.54

国药健康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市场价 8.59

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 市场价 8.47

国药集团河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市场价 8.15

国药控股(上海)进口商品直销中心有限公司 市场价 7.80

国药嘉远国际贸易公司 市场价 6.13

扬州卫康医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5.32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市场价 4.44

国药控股金华有限公司 市场价 3.90

致君医贸 市场价 3.57

国药控股漳州有限公司 市场价 3.39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市场价 3.03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市场价 2.72

国药集团黄山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市场价 2.69

国药集团安徽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市场价 1.61

国药控股生物医药(天津)有限公司 市场价 1.10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市场价 0.59

国药控股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0.48

国药集团广东省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市场价 0.06

国药控股麻城有限公司 市场价 (0.02)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0.04)

国药集团鲁亚(山东)制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0.06)

353,607.27

- 119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交易(续)

(b) 销售商品

关联交易定价 2015 年度

关联方 方式及决策程序 (万元)

致君制药 市场价 15,402.29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市场价 13,394.25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价 9,165.03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市场价 8,855.90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市场价 8,302.53

上海北翼 市场价 8,185.24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7,810.57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市场价 7,265.41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市场价 6,222.85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市场价 5,840.62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市场价 4,639.96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市场价 4,406.69

北京健禹金象大药房有限公司 市场价 4,243.38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3,306.35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市场价 2,895.54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2,891.84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市场价 2,749.84

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 市场价 2,573.89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市场价 2,515.73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市场价 2,287.95

国药控股 市场价 2,278.00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市场价 2,259.65

佛山市禅成医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2,185.30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市场价 1,763.91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价 1,628.97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市场价 1,490.73

佛山市禅城区中心医院有限公司 市场价 1,462.76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市场价 1,186.82

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 市场价 1,079.88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市场价 993.33

过次页 139,285.21

- 120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交易(续)

(b) 销售商品(续)

关联交易定价 2015 年度

关联方 方式及决策程序 (万元)

承上页 139,285.21

上海国大凌云药房有限公司 市场价 982.48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市场价 947.88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749.80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市场价 725.87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市场价 720.35

上海美罗医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589.05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市场价 560.45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市场价 553.27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市场价 495.29

致君医贸 市场价 422.32

天津市启东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市场价 380.46

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 市场价 379.96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价 359.75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市场价 349.24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市场价 308.64

国药控股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市场价 271.16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市场价 171.87

国药控股泉州有限公司 市场价 160.75

国药控股珠海有限公司 市场价 136.11

国药控股常州医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市场价 129.65

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117.39

国药集团广东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市场价 100.94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市场价 94.97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市场价 89.60

佛山市禅城区中心医院有限公司 市场价 88.27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市场价 79.49

国药控股天津北方医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76.08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市场价 57.94

国药控股无锡有限公司 市场价 46.12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市场价 43.02

过次页 149,473.38

- 121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交易(续)

(b) 销售商品(续)

关联交易定价 2015 年度

关联方 方式及决策程序 (万元)

承上页 149,473.38

国药控股淮安有限公司 市场价 41.85

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 市场价 39.01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市场价 36.61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市场价 35.03

江门市仁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市场价 34.95

国药控股襄阳有限公司 市场价 30.73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市场价 30.68

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 市场价 30.02

上海东虹医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29.22

国药集团中科器深圳有限公司 市场价 24.37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16.00

佛山市禅医行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市场价 15.86

国药新乡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市场价 14.69

坪山制药 市场价 13.73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市场价 13.46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6.73

国药外贸 市场价 6.48

国药控股西藏医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6.13

国药控股湖州有限公司 市场价 5.65

医药集团 市场价 5.31

四川康达欣医药有限公司 市场价 4.15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市场价 3.91

国药控股健康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市场价 3.63

国药控股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市场价 1.77

国药控股漳州有限公司 市场价 1.49

国药控股驻马店有限公司 市场价 1.47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价 1.08

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市场价 0.52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市场价 0.28

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 市场价 (0.08)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市场价 (15.40)

149,912.71

- 122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交易(续)

(c) 租赁

经扩大集团作为出租方:

2015 年度确认的租赁费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万元)

坪山制药 设备 195.00

坪山制药 房屋 148.21

致君制药 房屋 133.80

国药集团广东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房屋 26.02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 4.32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房屋 3.24

510.59

经扩大集团作为承租方:

2015 年度确认的租赁费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万元)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设备 750.00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房屋 744.79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房屋 708.00

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公司 房屋 637.79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房屋 294.83

韶关市武江区沐阳药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房屋 97.72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房屋 61.53

王扬先生 房屋 55.20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 46.04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喀什药业有限公司 房屋 44.87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房屋 42.75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克拉玛依药业有限公司 房屋 32.88

国药集团新疆药业有限公司 房屋 25.22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 25.00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房屋 15.00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房屋 0.42

3,582.04

租赁收益及租赁费的定价依据均为参考市场价。

- 123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交易(续)

(d) 担保

实际使用金额 担保是否已经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经扩大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担保-

国药控股 国控广州 28,626.47 2015 年 6 月 3 日 2016 年 6 月 3 日 否

致君制药 本公司 13,363.68 2015 年 6 月 18 日 2016 年 6 月 15 日 否

致君制药 本公司 7,692.30 2014 年 7 月 17 日 2020 年 7 月 17 日 否

国药控股 国大药房 7,000.00 2015 年 9 月 23 日 2016 年 5 月 25 日 否

本公司 致君制药 6,892.73 2015 年 9 月 10 日 2016 年 9 月 10 日 否

致君制药 本公司 6,630.00 2015 年 5 月 28 日 2016 年 2 月 15 日 否

国药控股 国大药房 5,000.00 2015 年 9 月 15 日 2016 年 5 月 28 日 否

本公司 致君制药 4,563.26 2015 年 9 月 8 日 2016 年 9 月 7 日 否

致君制药 本公司 6,892.73 2014 年 4 月 4 日 2022 年 4 月 3 日 否

致君制药 本公司 2,000.00 2015 年 5 月 15 日 2016 年 5 月 14 日 否

国药控股 佛山南海 1,990.00 2015 年 11 月 20 日 2016 年 11 月 19 日 否

国药控股 佛山南海 1,960.00 2015 年 9 月 7 日 2016 年 9 月 6 日 否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公司 南方医贸 1,500.00 2015 年 1 月 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否

国药控股 佛山南海 811.07 2015 年 11 月 30 日 2016 年 2 月 26 日 否

国药控股 佛山南海 690.23 2015 年 10 月 30 日 2016 年 1 月 7 日 否

国药控股 佛山南海 503.26 2015 年 10 月 6 日 2016 年 1 月 6 日 否

本公司 致君制药 500.00 2015 年 4 月 10 日 2018 年 4 月 9 日 否

国药控股 佛山南海 498.61 2015 年 10 月 19 日 2016 年 1 月 15 日 否

国药控股 佛山南海 398.10 2015 年 9 月 25 日 2016 年 1 月 7 日 否

国药控股 佛山南海 288.33 2015 年 11 月 9 日 2016 年 2 月 5 日 否

国药控股 佛山南海 224.07 2015 年 11 月 2 日 2016 年 1 月 29 日 否

国药控股 佛山南海 219.13 2015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2 月 3 日 否

国药控股 佛山南海 215.28 2015 年 9 月 22 日 2016 年 1 月 7 日 否

国药控股 佛山南海 206.49 2015 年 10 月 23 日 2016 年 1 月 20 日 否

国药控股 佛山南海 182.53 2015 年 9 月 29 日 2016 年 1 月 7 日 否

国药控股 佛山南海 155.75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6 年 3 月 2 日 否

国药控股 佛山南海 111.56 2015 年 12 月 11 日 2016 年 3 月 9 日 否

国药控股 佛山南海 53.94 2015 年 10 月 16 日 2016 年 1 月 13 日 否

小计 99,169.52

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本公司 国控广州 31,820.36 2015 年 9 月 8 日 2016 年 9 月 7 日 否

本公司 国控广州 28,031.67 2015 年 9 月 17 日 2016 年 6 月 29 日 否

本公司 国控广州 27,946.03 2015 年 5 月 6 日 2016 年 5 月 6 日 否

本公司 国控广州 27,276.01 2015 年 5 月 15 日 2016 年 5 月 14 日 否

本公司 国控广州 18,262.20 2015 年 6 月 23 日 2016 年 4 月 30 日 否

本公司 国控广州 17,592.06 2015 年 9 月 20 日 2016 年 9 月 19 日 否

本公司 国控广西 16,010.25 2015 年 9 月 8 日 2016 年 9 月 7 日 否

本公司 国控广西 13,120.71 2015 年 7 月 30 日 2016 年 7 月 30 日 否

本公司 国控柳州 8,999.09 2015 年 9 月 8 日 2016 年 9 月 7 日 否

本公司 国控广州 6,839.50 2015 年 5 月 20 日 2016 年 5 月 20 日 否

本公司 国控广西 6,573.66 2015 年 9 月 25 日 2016 年 8 月 6 日 否

本公司 国控延风 4,513.88 2015 年 9 月 8 日 2016 年 9 月 7 日 否

本公司 国控广州 4,160.03 2015 年 8 月 21 日 2016 年 8 月 20 日 否

本公司 国控粤兴 3,133.13 2015 年 5 月 20 日 2016 年 5 月 20 日 否

本公司 国控柳州 2,894.98 2015 年 3 月 20 日 2016 年 3 月 19 日 否

本公司 国控广州 2,682.52 2015 年 10 月 23 日 2016 年 7 月 31 日 否

过次页 219,8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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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交易(续)

(d) 担保(续)

接上页 219,856.08

本公司 国控延风 2,245.35 2015 年 5 月 15 日 2016 年 5 月 14 日 否

本公司 国控广州 2,168.52 2015 年 12 月 21 日 2016 年 12 月 20 日 否

本公司 国控柳州 2,047.76 2015 年 11 月 24 日 2016 年 11 月 23 日 否

本公司 国控广西 2,005.90 2015 年 10 月 23 日 2016 年 10 月 23 日 否

本公司 国控延风 1,935.38 2015 年 12 月 17 日 2016 年 12 月 16 日 否

本公司 致君苏州 1,929.17 2015 年 8 月 21 日 2016 年 8 月 20 日 否

本公司 国控粤兴 1,758.57 2015 年 9 月 8 日 2016 年 9 月 7 日 否

本公司 国控延风 1,700.00 2015 年 5 月 28 日 2016 年 2 月 15 日 否

本公司 国控广州 1,606.75 2015 年 12 月 25 日 2016 年 10 月 30 日 否

本公司 国控韶关 999.71 2015 年 9 月 8 日 2016 年 9 月 7 日 否

本公司 国控江门 986.46 2015 年 9 月 8 日 2016 年 9 月 7 日 否

本公司 致君苏州 979.88 2015 年 1 月 4 日 2015 年 10 月 24 日 否

本公司 国控广西 813.70 2015 年 9 月 23 日 2016 年 9 月 23 日 否

本公司 国控药材 456.95 2015 年 9 月 8 日 2016 年 9 月 7 日 否

小计 241,490.18

合计 340,659.70

(e) 资金拆借

拆入-借款

关联方 性质 拆借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2015 年度

集团财务公司 短期借款 4,000.00 2015 年 2 月 28 日 2016 年 2 月 28 日

集团财务公司 短期借款 3,000.00 2015 年 8 月 17 日 2016 年 8 月 17 日

集团财务公司 短期借款 1,500.00 2015 年 10 月 19 日 2016 年 4 月 19 日

国药外贸 短期借款 2,000.00 2015 年 9 月 16 日 2016 年 3 月 16 日

国药外贸 短期借款 2,000.00 2015 年 9 月 24 日 2016 年 3 月 24 日

国药外贸 短期借款 1,000.00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3 月 30 日

国药控股 短期借款 7,600.00 2015 年 4 月 28 日 2016 年 4 月 27 日

国药控股 短期借款 2,777.00 2015 年 1 月 12 日 2016 年 1 月 12 日

国药控股 短期借款 1,980.00 2015 年 1 月 12 日 2016 年 1 月 12 日

致君医贸 短期借款 500.00 2015 年 4 月 23 日 2015 年 10 月 23 日

致君医贸 短期借款(i) 500.00 2015 年 6 月 15 日 2016 年 6 月 15 日

坪山制药 短期借款(i) 1,200.00 2015 年 6 月 15 日 2016 年 6 月 15 日

坪山制药 短期借款 200.00 2015 年 4 月 14 日 2015 年 10 月 14 日

坪山制药 短期借款(i) 200.00 2015 年 6 月 19 日 2016 年 6 月 19 日

28,457.00

(i) 该等借款部分于 2015 年度提前偿还。

- 125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交易(续)

(e) 资金拆借(续)

拆入-汇票贴现

关联方 性质 拆借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2015 年度

集团财务公司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1,132.00 2015 年 10 月 30 日 2016 年 1 月 9 日

集团财务公司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1,070.60 2015 年 10 月 30 日 2016 年 2 月 9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300.00 2015 年 12 月 17 日 2016 年 3 月 1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300.00 2015 年 12 月 17 日 2016 年 3 月 1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210.87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5 月 30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20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5 月 30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20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5 月 30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20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5 月 30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20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5 月 30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200.00 2015 年 12 月 17 日 2016 年 1 月 22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17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3 月 24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103.24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6 月 2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10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2 月 28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10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2 月 28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10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2 月 28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10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2 月 28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10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2 月 28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88.46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2 月 28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67.79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2 月 17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5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1 月 29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5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1 月 29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5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2 月 17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5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2 月 17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5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2 月 17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5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2 月 17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5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2 月 17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5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2 月 17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5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2 月 17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5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5 月 30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5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5 月 30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5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5 月 30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5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5 月 30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5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5 月 30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5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5 月 30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5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5 月 30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5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5 月 30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5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5 月 30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5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5 月 30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5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5 月 30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5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5 月 30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50.00 2015 年 12 月 17 日 2016 年 5 月 30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50.00 2015 年 12 月 17 日 2016 年 5 月 30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50.00 2015 年 12 月 17 日 2016 年 5 月 30 日

集团财务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50.00 2015 年 12 月 17 日 2016 年 5 月 30 日

6,192.96

- 126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交易(续)

(e) 资金拆借(续)

拆出-借款

关联方 性质 拆借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2015 年度

致君制药 短期借款 9,000.00 2015 年 4 月 16 日 2015 年 10 月 16 日

致君制药 短期借款(i) 6,000.00 2015 年 7 月 21 日 2016 年 7 月 21 日

致君制药 短期借款 4,000.00 2015 年 4 月 11 日 2015 年 10 月 13 日

致君制药 短期借款 4,000.00 2015 年 10 月 10 日 2016 年 10 月 10 日

致君制药 短期借款(i) 3,000.00 2015 年 4 月 29 日 2016 年 4 月 29 日

致君制药 短期借款(i) 3,000.00 2015 年 7 月 10 日 2016 年 7 月 10 日

致君制药 短期借款(i) 2,000.00 2015 年 10 月 10 日 2016 年 10 月 10 日

致君制药 短期借款 1,000.00 2015 年 2 月 12 日 2015 年 8 月 13 日

32,000.00

(i) 该等借款于 2015 年度提前偿还。

拆入-现金池

关联方 性质 拆借金额(万元)

2015 年度

国药控股 现金池 605,692.00

拆出-现金池

关联方 性质 拆借金额(万元)

2015 年度

国药控股 现金池 617,202.45

本扩大集团加入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池管理体系,本扩大集团根据日常资金

的安排,将一定金额资金归集至现金池或接收现金池划拨的一定金额资金,该等资

金拆借无担保且无固定还款期限。于 2015 年度,本扩大集团现金池资金拆借的利

息收入与应付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借款利息费用合并计算。

(f)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15 年度(万元)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106.00

- 127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交易(续)

(g) 利息支出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2015年度(万元)

国药控股 支付借款利息 874.94

集团财务公司 支付财务公司贷款利息 215.36

医药集团 支付委托贷款利息 161.10

集团财务公司 支付票据贴现利息 65.79

国药控股 支付票据买方贴息 61.08

坪山制药 支付委托贷款利息 60.75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支付票据买方贴息 44.11

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支付融资租赁利息 29.98

致君医贸 支付委托贷款利息 18.20

集团财务公司 支付借款利息 12.38

国药外贸 支付借款利息 7.06

1,550.75

(h) 利息收入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2015 年度(万元)

致君制药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441.95

集团财务公司 存款利息收入 3.32

445.27

(i) 购买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关联方 2015 年度(万元)

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998.35

国药控股(天津滨海)医药有限公司 206.63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苏州有限公司 98.06

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24.98

2,328.02

- 128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交易(续)

(j) 提供劳务收入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2015年度(万元)

致君制药 研发收入 695.00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运输仓储收入 618.84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运输仓储收入 365.55

国药健康在线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收入 176.54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取配送和运输服务费 111.02

国药控股 托管收入 50.00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收入 28.71

国药外贸 托管收入 25.00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收入 23.38

深圳万维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收入 18.37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收入 14.46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收入 6.16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收入 4.99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收入 2.50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收入 1.05

国药乐仁堂河北药业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收入 0.01

2,141.58

(k) 接受劳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2015 年度(万元)

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坪山基地管理费 8,154.15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仓储运输费 1,815.52

国药控股 授权经销费 372.51

上海统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业务系统使用费 141.63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信息系统使用费 95.82

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设计费 81.45

万乐药业 研发费用 66.17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研发费用 34.06

国药外贸 咨询服务费 33.02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研发费用 19.25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参展费 8.15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仓储运输费 3.32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修理费用 2.73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研发费用 1.41

北京统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业务系统使用费 0.50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苏州有限公司 研发费用 0.16

10,829.85

- 129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a) 应收票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万元)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1,856.71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794.13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555.01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544.57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481.37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458.90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450.68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323.57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283.00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240.00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100.00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88.31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58.14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7.78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13.27

6,295.44

(b) 应收账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万元)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13,017.18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3,840.17

佛山市禅成医药有限公司 2,566.61

上海北翼 2,289.83

致君制药 2,067.91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259.66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1,180.08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836.57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762.35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589.91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490.38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478.15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474.73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462.70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419.82

北京健禹金象大药房有限公司 393.36

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 361.24

上海国大凌云药房有限公司 277.71

过次页 31,768.36

- 130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续)

(b) 应收账款(续)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万元)

承上页 31,768.36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62.25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58.59

佛山市禅城区中心医院有限公司 256.12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227.82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221.90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208.73

国药控股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191.40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181.23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157.89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141.12

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 137.35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134.71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113.09

国药控股 111.33

国药外贸 105.09

国药健康在线有限公司 94.54

致君医贸 89.45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85.84

佛山市禅医行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67.41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64.02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63.33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61.76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60.85

上海美罗医药有限公司 56.99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47.22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38.28

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 32.41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23.97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22.28

国药控股常州医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15.14

国药控股泉州有限公司 13.94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12.80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11.20

天津市启东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9.11

上海东虹医药有限公司 8.85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7.53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5.91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5.06

过次页 35,374.87

- 131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续)

(b) 应收账款(续)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万元)

承上页 35,374.87

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 5.04

江门市仁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4.92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4.61

国药控股淮安有限公司 4.41

国药控股无锡有限公司 3.34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3.13

国药控股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1.86

国药控股湖州有限公司 1.61

国药控股襄阳有限公司 1.32

国药控股珠海有限公司 1.31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1.05

湖州慕韩斋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0.87

国药控股健康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0.76

国药新乡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0.04

35,409.14

(c) 其他应收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万元)

国药控股 26,442.41

致君制药 4,128.00

坪山制药 606.73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254.88

国药健康在线有限公司 176.54

国药外贸(i) 25.00

国药集团黄山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11.40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10.00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10.00

上海国仁 5.37

国药乐仁堂河北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4.85

致君医贸 2.78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1.47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0.05

31,679.48

(i) 其他应收款余额是由本公司为国药控股及国药外贸提供托管服务所产生,该余

额根据合同约定于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两个月内收回。

- 132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续)

(d) 应收股利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万元)

上海北翼 96.46

(e) 预付账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万元)

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346.59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343.14

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265.22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96.64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90.77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49.32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42.43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17.71

国药集团新疆药业有限公司 11.80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10.00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7.28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88

新疆百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0.76

国药控股金华有限公司 0.66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0.47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0.16

坪山制药 0.07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0.01

1,287.91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上述关联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中不存在重大不可

回收的项目,因而没有计提坏账准备。

- 133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续)

(f) 应付票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万元)

国药控股 8,662.47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4,964.43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2,918.07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2,062.97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1,005.78

国药控股厦门有限公司 947.12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30.86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618.02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289.95

国药乐仁堂河北药业有限公司 240.61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232.36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214.32

国药乐仁堂石家庄药材有限公司 200.00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180.00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150.00

万乐药业 112.79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86.75

国药乐仁堂河北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77.90

深圳万维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76.13

国药控股莆田有限公司 73.59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6.02

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44.20

致君制药 43.19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36.35

上海现代制药营销有限公司 26.98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10.20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9.63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9.57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40

24,192.66

- 134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续)

(g) 应付账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万元)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24,755.92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13,017.18

国药控股 6,775.31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207.78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876.99

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779.51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712.89

万乐药业 708.56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558.00

深圳万维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438.65

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03.68

国药控股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191.40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108.45

国药外贸 105.18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102.09

国药乐仁堂河北药业有限公司 67.08

上海美罗医药有限公司 56.99

致君制药 41.06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30.98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材饮片有限公司 26.46

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5.24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3.02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22.96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22.40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21.45

上海现代制药营销有限公司 20.26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18.58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8.40

国药控股常州医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15.14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12.80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10.69

国药控股珠海有限公司 9.33

上海东虹医药有限公司 8.85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6.93

坪山制药 6.86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5.83

国药集团鲁亚(山东)制药有限公司 5.28

过次页 54,018.18

- 135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续)

(g) 应付账款(续)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万元)

承上页 54,018.18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5.06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54

国药控股淮安有限公司 4.41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3.54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3.52

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47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3.42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3.07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2.99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2.78

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 2.72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1.79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77

国药集团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66

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 1.62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0.75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苏州有限公司 0.53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0.51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0.45

国药控股德州有限公司 0.43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0.39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0.29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0.26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0.24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0.21

国药控股怀德居医药(厦门)有限公司 0.11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0.08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0.08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0.06

致君医贸 0.05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0.01

54,068.99

- 136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续)

(h) 其他应付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万元)

国药控股 30,709.84

致君制药 19,808.62

国药外贸 12,860.00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490.34

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公司 470.62

坪山制药 196.43

中国中药公司 130.00

致君医贸 40.87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38.92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苏州有限公司 30.00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22.00

上海北翼 18.38

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 15.00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3.78

国药控股(天津滨海)医药有限公司 2.49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0.54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0.28

国药控股健康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0.12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0.04

64,838.27

(i) 预收账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万元)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14.44

国药控股珠海有限公司 1.68

国药控股徐州有限公司 0.57

四川康达欣医药有限公司 0.49

国药控股德州有限公司 0.47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0.15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0.12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0.08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0.03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0.01

18.04

- 137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续)

(j) 应付利息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万元)

集团财务公司 10.15

医药集团 5.02

15.17

(k) 委托借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万元)

医药集团 3,160.00

坪山制药 600.00

3,760.00

(l) 其他非流动负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万元)

国药控股 3,506.18

(m) 短期借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万元)

集团财务公司 8,500.00

(n) 存放于关联方的货币资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万元)

集团财务公司 21.53

- 138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续)

(o) 应付融资租赁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万元)

应付融资租赁款-长期应付款

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378.57

应付融资租赁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24.49

(7) 关联方承诺

以下为经扩大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与关

联方有关的承诺事项: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万元)

租赁

-租入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662.01

韶关市武江区沐阳药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457.01

王扬先生 220.80

国药集团新疆药业有限公司 29.04

1,368.86

担保

-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尚未使用额度)

致君制药 98,421.29

国药控股 53,515.90

151,937.19

- 139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 或有事项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扩大集团无或有事项。

十四 承诺事项

(1) 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以下为经扩大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

出承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万元)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3,633.06

(2) 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经扩大集团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

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万元)

一年以内 36,744.11

一到二年 26,613.57

二到三年 19,877.60

三年以上 47,082.31

130,317.59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金额

拟分配的股利(附注 a) 108,789,582.90

(a) 根据 2016 年 3 月 24 日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提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分配股利

108,789,582.90 元,并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获取股东会决议通过未在本财务报表中

确认为负债(附注七(39)(b))。

- 140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续)

(2)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按照国有产权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外公

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致君苏州 67%的股权,挂牌底价为 15,530 万元。截止本报告报

出日,本公司已与一独立第三方就出售致君苏州 67%股权达成一致,并完成转让协

议签署,出售价格略高于挂牌底价,控股股权交割手续已经完毕,正在办理工商变

更等手续。

十六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

经扩大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和利率风

险)、信用风险和流动风险。经扩大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

见性,力求减少对经扩大集团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 市场风险

(a) 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经扩大集团已确认的外

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

依然存在外汇风险。经扩大集团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

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为此,经扩大集团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

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的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于 2015 年度,经扩大集

团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扩大集团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

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项目 其他外币项目 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1,657.30 0.65 1,657.95

外币金融负债-

应付款项 9,086,137.40 51,913,650.27 60,999,787.67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对于经扩大集团各类美元金融资产和美元金融负债,如果人

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 5%,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经扩大集团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

约 2,287,429.86 元。

- 141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b) 利率风险

经扩大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经扩大集团面

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经扩大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经扩

大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扩大集 团长期带息债务主要 为人民币计价的浮 动利率合 同,金额为

72,495,172.30 元。

经扩大集团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

以及经扩大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经扩大集团的

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

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于 2015 年度经扩大集团并无利率互换安排。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扩大集团长期带息债务合同,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

率上升或下降 50 个基点,而其它因素保持不变,经扩大集团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

271,856.90 元。

(2) 信用风险

经扩大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等。

经扩大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经扩大集团认为其不

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经扩大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

险敞口。经扩大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

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经扩大集团每半

年与客户进行核对,定期评估每笔应收款的可回收性,结合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和按照风

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综合评估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经扩大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

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经扩大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

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经扩大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3) 流动性风险

经扩大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总部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

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

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

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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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经扩大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

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一到二年 二到五年 五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1,645,156,874.71 - - - 1,645,156,874.71

应付票据 2,419,088,905.10 - - - 2,419,088,905.10

应付账款 5,861,393,479.01 - - - 5,861,393,479.01

应付利息 7,298,037.45 - - - 7,298,037.45

应付股利 36,517,259.20 - - - 36,517,259.20

其他应付款 1,398,273,897.97 - - - 1,398,273,897.97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5,306,164.88 - - - 5,306,164.88

长期应付款 - 5,306,164.88 13,265,968.61 - 18,572,133.49

长期借款 3,490,767.13 34,084,860.13 5,907,681.40 43,345,766.07 86,829,074.73

11,376,525,385.45 39,391,025.01 19,173,650.01 43,345,766.07 11,478,435,826.54

十七 公允价值估计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和长

期借款。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十八 资本管理

经扩大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经扩大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

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经扩大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

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经扩大集团的总资本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股东权益。经扩大集团不受制于外部

强制性资本要求,利用资产负债率监控资本。

于2015年12月31日,经扩大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列示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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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15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6,784,883.12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037,146.7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

税收返还、减免 2,125,733.9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4,900,268.77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7,402,128.42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75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21,207,645.42

62,133,512.98

所得税影响额 (11,850,513.3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413,263.04)

39,869,736.64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

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

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

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06% 2.08 2.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60% 1.98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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