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6-039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三)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
票。同一有表决权股份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2016年6月15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15:00至2016年6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8日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6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以
1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一道7号达实智能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上述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5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本人
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
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 年 6 月 13 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2:00 至 5: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1、投票代码:362421,投票简称:达实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
议案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序号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1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 2.00
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4 日下午 3:00,结束
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5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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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系人:张红萍
3、邮编:518057
4、电话:0755-26525166
5、传真:0755-26639599
六、备查文件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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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代表本人出席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
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序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
提供担保的议案》
请在对应表决意见栏打“√”。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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