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6-25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
及公司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向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大连
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549
号),就相关问询事项,我公司进行了回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问询及答复
问题一、根据问询函回复公告,因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你公司 8400
万元募集资金早于 2015 年 3 月被司法冻结。但你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
相关中介机构核查意见、审核报告中,均未提及上述冻结事项。请你
公司、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
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查并说明原因。
答复:公司未及时将相关诉讼事项对外披露,存在信息披露滞后,
1
公司将以此为戒,加强内部控制,杜绝此类事项的发生,公司向全体股
东表示歉意。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回复:“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大连
控股 2015 年度审计时,关注了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获取了大连控股出具的相关声明,并执行了银行函证等程序。所获取的
文件未显示大连控股募集资金存在冻结的情形。”
保荐机构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回复:“根据《大连大显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及公司回复的公告》(临
2016-22 号),大连控股因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于 2015 年 3 月部分募集
资金被司法冻结。2015 年 6 月 30 日,大连控股与大通证券签署了《大
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协议》
(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协议》”),在签署协议前保荐机构对大连控股进
行了尽职调查。2015 年 10 月,大连证监局对大连控股进行了专项检查,
关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大通证券分别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与 12 月 17 日对大连控股进行了现场检查。2016 年 4 月 7 日,
保荐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大连控股现场核查清单,并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至 2016 年 4 月 15 日对大连控股进行了现场检查。在上述检查
过程中,大连控股始终未提及部分募集资金被司法冻结事项。因此,大
连控股未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与《持续督导协议》第二条规定及时、准确、完
整地向保荐机构提供所需的有关情况和资料,存在遗漏、隐瞒情形。
2
在部分募集资金被司法冻结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与
保荐机构签署《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时,未提及上述冻结事项,并在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始终未
通知保荐机构相关事项。因此,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未严格
遵守《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第四条与第五条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保荐机构提供所需的有关募
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和资料,存在遗漏、隐瞒情形。
对此,大连控股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披露了《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及划拨的公告》(临 2016-19 号),对上
述事项进行了披露,并存在信息披露滞后情况。大通证券将督导大连控
股继续完善内控制度,并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
完整性情况。”
原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回复:
“1、瑞信方正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董事
会秘书、财务人员等从未向瑞信方正提供过任何关于诉讼纠纷以及募集
资金被冻结的信息;
2、瑞信方正在现场核查时,关注了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质押、冻结
等情况。2015 年 4 月 23 日,瑞信方正的现场检查人员亲自去渤海银行
大连分行沙河口支行出示《银行询证函》,要求提供大连控股的募集资
金存放信息。《银行询证函》要求该银行对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
司在该行开设的 4.59 亿元定期存单(账号 2001234255000855,即被冻
3
结账号)、3.4 亿元定期存单(账号 2001234255000736)的相关信息进
行确认。该银行在《银行询证函》中上述两个账号“是否被质押、用于
担保或存在其他使用限制”处填写了“否”,同时该行在《银行询证函》
上加盖了公章。且在现场检查中,银行工作人员未向瑞信方正提供过任
何关于募集资金被冻结的信息;
3、瑞信方正持续督导期间,多次拜访募集资金存管银行渤海银行
大连分行沙河口支行,该行从未向瑞信方正提供过任何关于募集资金被
冻结的信息。”
问题二、你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与广发银行签订《最高额
保证合同》,为关联方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再资源”)后续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请你公司说明在尚未
履行相应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的情况下,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
情况及相关责任人。
答复: 为配合银行内部审批流程,公司向广发银行先行提供了其
所需的审批资料,公司时任董事长代威先生就中再资源后续综合授信业
务提供担保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门支行签署了相关协议。
问题三、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中再资源关于 1.53 亿元债务的偿还
能力。
答复: 公司已就上述事项与中再资源进行沟通及核实,目前中再
资源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中再资源正积极与广发银行股份有
4
限公司北京宣武门支行就综合授信事项进行磋商,中再资源将尽快与广
发银行就相关事项达成协议,且中再资源有能力偿还综合授信债务。
问题四、请你公司自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
裁事项。同时,请你公司以列表形式,细化披露目前公司涉及的各项
诉讼和仲裁的基本案情、涉案金额以及进展情况。
答复:经公司自查不存在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目前公司所涉诉讼情况如下:
序 涉案 涉案金额
基本案情 进展情况
号 事项 (单位:元)
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5 日与大连长 长富瑞华
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原大显集团)签署了《土地合作开发 已支付完
恒大 总体框架协议书》,并于 2013 年 7 月 30 日与大显集团分别 部分款项,
1 担保 就该三个地块签订了《大连后革地块项目合作协议》、《大 150,000,000.00 将根据和
事项 连双 D 港项目合作协议》、《大连太平洋电子地块项目合作 解方案尽
协议》。后因上述纠纷事项,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 快处理完
司提出了诉讼。 相关事宜。
已向辽宁
省高级人
与自 公司与自然人张少白于 2011 年 11 月 9 日签署了《哈密市亚
民法院提
然人 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因协议合同纠纷,
出了异议,
张少 自然人张少白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上海仲裁
申请大连
2 白股 委员会做出了(2013)泸仲案字第 1408 号裁决书。公司未执 78,000,000.00
市中级人
权纠 行后,自然人张少白于 2015 年 2 月 6 日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
民法院撤
纷事 院申请强制执行,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公司全资子公
销对上述
项 司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 8,400 万元。
资金的冻
结。
中再资源为了广发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续做,广发银行要求上
广发 市公司为中再资源后续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上市公司有
银行 意向为中再资源的后续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根据公司以 提出了管
3 153,293,079.55
担保 往实际操作情况以及配合银行内部审批流程,公司向广发银 辖权异议。
事项 行先提供了其所需的审批资料(担保协议,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签署),广发银行因上述事项提起了诉讼。
涉及 身份置换安置费用被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冻结
4 3,053,048.00 协商解决。
国有 305.3048 万元。
5
改制 所涉社会保险被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划拨 2016.6184 万
20,166,184.00 已执行。
员工 元。
诉讼 所涉公积金被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冻结 1,150 万元后划拨
11,039,468.40 已执行。
事项 1103.94684 万元。
问题五:你公司原董秘已于 2015 年 4 月辞职,请你公司尽快聘
任新董秘。
答复:目前华韡董事长兼任董事会秘书,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
聘任新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