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2016 年 5 月 27 日,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环境”或“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作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本次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方泵业
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金山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62 号)核准,2015 年 11 月,公司向发行对
象沈金浩、沈凤祥两名特定投资者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758,705 股,每股
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28.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9,983.15 元,扣除承
销费用 1,3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6,999,983.15 元,已由西南证券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462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余杭仁和支行和西南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
意公司与江苏金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石
支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江苏金山特种
膜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石支行、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江苏金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 25,000,000.00 元用于支付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交易税
费、中介机构费用等并购费用,其余用于对金山环保的增资,补充金山环保营运
资金。
截至 2016 年 5 月 26 日,公司已支付完成了本次重组相关的交易税费、中介
机构费用等并购费用,本次重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计划之“支付与本次交易
相关的交易税费、中介机构费用等并购费用”尚节余 653 万元。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公司拟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 653 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
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西南证券认为,中金环境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 653 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不影响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中金环境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向 君 李高超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