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5 证券简称:中金环境 公告编号:2016-041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环境”或“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募投
项目“支付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交易税费、中介机构费用等并购费”项目已经支付
完成,同意将节余的募集资金 653 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
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
获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方泵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金山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62 号)核准,向江苏金山环保工程集团有
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千德投资有限公司、钱伟博等 45 名交易对方合计发行
68,309,139 股股份支付江苏金山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整体变更为有限责
任公司,公司名称更改为江苏金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环保”)
100%股权对价;同时向沈金浩、沈凤祥两名投资者发行 1,758,705 股募集配套资
金。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49,999,983.15 元,坐扣承销费用
13,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金额 36,999,983.15 元,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
汇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的账号为
1
19051001040007573 人民币账户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对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
[2015]462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仁和支行、西南证券股份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江苏金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万石支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
江苏金山特种膜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石支行、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
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 5 月 26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051001040007573 6,531,618.65
杭州余杭仁和支行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3202230321010000042599 25,000,000.00
有限公司万石支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万元)
支付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交易税费、中介机构费用等
1 2,500
并购费
2
2 用于对金山环保的增资,补充金山环保营运资金 2,500
合计 5,000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拟投 募集资金实际投 未使用的募集资
募集资金用途
号 入金额(万元) 入金额(万元) 金余额(万元)
支付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交易税
1 2,500 1,850 650
费、中介机构费用等并购费
用于对金山环保的增资,补充
2 2,500 0 2500
金山环保营运资金
合计 5,000 1,850 3,150
三、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16 年 5 月 26 日,公司已支付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交易税费、中介机构
费用等 1,850 万元。至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计划之“支付与
本次交易相关的交易税费、中介机构费用等并购费”项目已全部支付完成,上述
费用支付完成后,本次使用计划之“支付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交易税费、中介机构
费用等并购费”项目尚节余 653 万元(其中包含 3 万元存款利息)。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计划之“支付与
本次交易相关的交易税费、中介机构费用等并购费”项目已经支付完成,同意将
节余的募集资金 653 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653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以
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详见公
司 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653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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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详见公
司 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全部支付完成的情况下,将“支
付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交易税费、中介机构费用等并购费”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
65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
司的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
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该节余募集资金余额65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金环境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 65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本次重组
募集配套资金使用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中金环境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
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 5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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