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3 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 沙隆达B 公告编号:2016-46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因本公司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本公司拟与其重新签订《金融服
务协议》并办理存贷款业务,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
贷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财务公司是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的母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控制的关联关
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6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关
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和《关于在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本公司关联董事
安礼如、佘志莉、ShiriAilon、郭辉回避了表决。该项关联交易已取
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
东将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及营业地:北京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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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19620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00H211000001
法定代表人:李建勋
注册资本:632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6年5月14日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
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
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
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
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
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
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成立于1996年5月14日,前身是中昊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2009年6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复完成重组,由北京银监会颁
发了新的金融许可证,于2009年7月2日重新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局核发的10000000001962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更名为中国化
工财务有限公司,并正式开始运营。
2、财务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财务公司由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及4家所属成员单位共同出资组
建,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49.4071%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15.8103%
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8103%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1.0672%
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 7.9051%
3、财务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6】0216010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
年末,公司资产总计84.38亿元,其中存放央行款项6.26亿元,存放
同业款项37.67亿元,吸收存款73.28亿元;2015年,财务公司实现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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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收入30985.63万元,实现利润17203.04万元,实现税后净利
12991.88万元,资本充足率为21.99%。
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是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是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100%
49.407%
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
100% 7.9051%
%
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20.15%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设账户,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
算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协议双
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
需要及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
的服务,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
1、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
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
的9.54%。
2、向财务公司申请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期限三年,公司实际
控制人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如监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新规定及时调整执
行。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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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帐户,并本着存取自
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帐户,存款形式可以是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
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
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
率,也不低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其他成员企业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
款的存款利率;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
上不高于人民币【贰亿】元。
(2)结算服务: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
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财务公司免费为公
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信贷服务: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
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可以使用
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
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财务公司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
先满足公司需求;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
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4)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将按公司的指示及要求,向公司
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
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
用。
2、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及有效期: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
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3、风险控制措施
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
金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在发生可能对本公司存款资金带来重大
安全隐患事项时,财务公司应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本公司,并采
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财务公司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
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以确保本公司的资金和利益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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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五、风险评估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在财务公司出具风险评估说
明的基础上,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
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
况,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风
险评估报告》全文刊登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
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
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
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
资渠道,财务公司作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对本公司的生
产运营情况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将对本公司提供更优质全面的金
融服务。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
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
性没有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财务公司形成依赖。
七、2016年初至4月30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2016年初至2016年4月30日,公司与财务公司未发生贷款业务,
贷款余额为0,公司支付给财务公司的利息为0。公司在财务公司结
算户上存款余额为13050万元。
八、公司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为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灵活调度,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国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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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
置领导小组,持续收集财务公司相关信息,及时防范,并及时取得月
度财务报告和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对风险进行评估,确保资金安全和
流动性,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方案;与财
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变现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
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另外,公司将在办理存款业务期间,密切关注财务公司的运营状
况,除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外,也将通过不定期办理不同额
度的存取款业务,以验证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在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
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拟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
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
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
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
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向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公司制定的《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
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
险,维护资金安全;
5.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
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
务的独立意见。
3. 《金融服务协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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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
5. 《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6.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
7. 财务公司营业执照及及《金融机构许可证》。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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