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6-06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
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21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20日—6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6年6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1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0
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21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15日(星期三),
截至2016年6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
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6 年公司投资计划(草案)》;
6.《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7.《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将作2015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在 2016 年 3 月 31
日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等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要求,
第 4、6 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
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
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6 年 6 月 16 日、 月 17 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14:3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福建
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
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
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
3
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
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5 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
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
2016 年 6 月 20 日 17:00 时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
式送达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
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
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
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4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工业中路群工三路福建三钢闽光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65000
联 系 人:徐燕洪、罗丽红
联系电话:(0598)8205188
联系传真:(0598)8205013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30 日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10。
2. 投票简称:三钢投票。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议案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15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6 年度财务预算
议案 3 3.00
报告》
议案 4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00
议案 5 《2016 年公司投资计划(草案)》 5.00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议案 6 6.00
合伙)为本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7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
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
6
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0 日下午 15:
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1 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二: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
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
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
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
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一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6 年度财务
三
预算报告》
四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 《2016 年公司投资计划(草案)》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六 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8
七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
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
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
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
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
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
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
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