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对外投资合伙企业并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我们对本议案的事前审查,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投
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讨论。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合伙企业事宜涉及的关联交易投资均为现金出资,价格公
平合理没有溢价出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
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合伙企业并设立合资公司
的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许敬东 刘伦善 郭静娟
2016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