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
行了审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的规定,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任职资格:经审查上述人士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
定有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2、提名程序: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是由公司董事会推荐,提名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换届选举的程序: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上述人士的学历、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董事、独立董事职务
的要求;
胡本源 王新安 夏益勤
2016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