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5-3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 2016-023

900915 中路 B 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14

年年度(第三十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

次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鉴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将至,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董

事会现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

效期延长一年至 2017 年 6 月 20 日。

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

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本次延期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路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