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志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5-30 16: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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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2015 年度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共计 5,743.87 万元。本人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会

计谨慎性原则并保持了一致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等相

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

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人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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