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金刚石: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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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豫金刚石 公告编号:2016-053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 8.71 元/股调整为 8.70 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526,750,862 股调整为不超过

527,356,321 股。

2016 年 5 月 30 日,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

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简述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和 2015 年 10 月 9 日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2、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反馈意见,2016 年 3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 2015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作

出调整。

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价 格 为 8.71 元 / 股 ,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为 不 超 过

1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526,750,862 股,募集资金的总额不超过 4,588,000,008.02 元。若公司股票在定

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拟认购股份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名称/姓名 认购金额(元) 认购股份(股) 比例

郭留希 1,000,000,003.73 114,810,563 21.80%

郑州冬青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287,999,999.82 33,065,442 6.28%

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999,999,998.75 229,621,125 43.59%

北京天空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00,000,008.21 91,848,451 17.44%

朱登营 499,999,997.51 57,405,281 10.90%

合计 4,588,000,008.02 526,750,862 100.00%

3、2016 年 3 月 30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创业

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二、2015 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

2016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78,120,27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9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1,288.43 万元。

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根据《关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和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

整。具体调整如下:

1、调整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 8.71 元/股调整为 8.70 元/股。计算公式如

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转增股本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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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 元/股-0.019 元/股)/(1+0)

=8.70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

2、调整发行数量及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

由于发行价格进行了调整,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也相应进行调整,调整后

的认购数量计算公式如下:

各发行对象调整后的认购数量=认购金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后发行数

量不足 1 股部分的,发行股份时舍去不足 1 股部分后取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527,356,321 股,各发行对象拟认购股份

情况如下:

认购对象 认购金额(元) 认购股份 比例

郭留希 1,000,000,002.30 114,942,529 21.80%

郑州冬青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287,999,997.60 33,103,448 6.28%

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999,999,995.90 229,885,057 43.59%

北京天空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00,000,000.10 91,954,023 17.44%

朱登营 499,999,996.80 57,471,264 10.90%

合计 4,587,999,992.70 527,356,321 100.00%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因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相应调整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

和发行数量等。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方之一郭留希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方之一郑州冬青企

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中,赵清国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刘永奇先生、

杨晋中先生、李国选先生和张超伟先生为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张召先生为

监事会主席,张凯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构成关联交

易。

3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调整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因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相应调整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

和发行数量等,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调

整。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因 2015 年度权益分配的实施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等作了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豫金刚石因 2015 年度利

润分配实施完成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独立意见;

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专项法律意

见。

4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31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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