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3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以书面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在公司二楼 1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施祥贵先生
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名施祥贵先生、赵高明先生、张邦友先生、汤国华先生、王嵘先生、
樊利平先生、马玲玲女士、周宇先生、伍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
中马玲玲女士、周宇先生、伍坚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
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下午 1: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
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30 日
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施祥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6 年 11 月出生,高中学历,高级
经济师, 1965 年至 1989 年历任如皋县车辆配件厂生产主任、供销科长、厂长;1990 年至
2010 年 8 月历任力星有限(包括其前身力星钢球厂)厂长、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
201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 年 9 月至今任南通通用钢球有限公司董事长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0 年 7 月至今任南通银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1 月至
今如皋市力星滚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施祥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76.40 万股,持股比例为 7.83%,并通过持有南通银球投资
有限公司 56.93%股权,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40.01%的股份,为力星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施祥贵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艳芳女士为夫妻关系,时艳芳女士持有公司
8.23%股份,与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赵高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职
称。1991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对外贸易部部长、统调部部长。2000年12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2008年至今任总经理助理;2010年7月至今任南通银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赵高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4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6%,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3、张邦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 4 月出生,高中学历,高级技
师。1979 年至 1983 年于部队服役;1984 年至 1989 年在如皋县矿棉厂任出纳、办公室主任;
1990 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技改办主任、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部长;200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 年 7 月至今任南通银球投资
有限公司董事。
张邦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4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6%,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4、汤国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7 月出生,高中学历,高级技
师,1988 年于如皋县车辆配件厂工作;1990 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车间主任、厂长助
理、光磨分部部长、生产总调度、生产运行部部长、物流仓储部部长;2000 年 12 月至今任
公司董事;2008 年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 年 7 月至今任南通银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汤国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4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6%,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5、王嵘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2月出生,高中学历,高级技师。
1990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热处理车间主任、生产四部部长、物流仓储
部部长、科技办主任、办公室主任;201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0年9月至2014年9月任
南通通用钢球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月至今任南通银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王嵘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4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6%,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6、樊利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12 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
会计师。1993 年至 1995 年任职于江苏兴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1995 年至 2000 年 12
月任职于江苏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01 至 2008 年任职于江苏众
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高级经理、部门经理;2008 年至 2014 年 1 月任职于江苏高科技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二部高级经理、审计风控部副总经理,2014 年 2 月至今担任江苏毅达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及监事,2010 年 5 月起兼任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002669)监事 2013 年 11 月起兼任南京华威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14 年 4
月起兼任芜湖市弘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4 月起兼任长沙岱勒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2014 年 6 月起兼任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5 月起兼任上
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 2013 年 6 月起担任力星股份董事。
樊利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马玲玲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10月出生,学士学历,注册会
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85年至1996年在北京财贸学院(现首都经贸大学)
历任院长办公室秘书、财政系讲师、党支部副书记;1996年至1998年先后在北京富士达会计
师事务所、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1998年至2009年在北京中润华会计师事务所任主
任会计师;曾担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首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2009
年12月起担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同时兼任科技部863计划及
973计划专家评审组成员。自2012年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马玲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周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8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
历任机械工业部轴承局干部处主任科员、东莞市轴承厂副总经理、中国轴承进出口联营公司
副总经理、奥新轴承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4月起中国轴承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常务副秘
书长。现任中国轴承工业协会秘书长、法定代表人;2011年1月起担任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
限公司(002708)独立董事,2011年4月起任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122)独立董
事,2013年5月担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2年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
周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3、伍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9月出生,经济法学博士,副教授,
研究生导师。2003年6月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现担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党委
委员、商法教研室副主任、华东政法大学企业法律实务方向法律硕士导师组组长。自2014
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起担任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伍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