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9 证券简称:福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8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1月5日、2016
年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2015-001号)、《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2016-002
号)现将上述诉讼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5)沪一中民五(知)
初字第 1 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上海回波医疗器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回
波”)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系以不正当方式破坏了无锡海斯凯尔医学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斯凯尔”)的竞争优势;我公司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对投资者问题
的部分回复系对海斯凯尔的否定性评价。判决书要求上海回波和我公司停止不正当竞
争行为,发布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海斯凯尔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肆拾万
元整。对于海斯凯尔提出的其它十项诉讼主张,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未予支持。
同日,海斯凯尔在其官方网站首页刊登了《消除影响声明》,承认其关于 Fibrotouch
采用第三代瞬时成像技术、改变目前慢性肝病患者病情确诊只能依赖于肝穿刺的现状、
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医疗器械注册证(CFDA 证书)、被国外媒体评为“二
十项将改变医学的生物技术突破之一”等宣传行为属于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
构成虚假宣传。
基于众所周知的事实,我公司将就(2015)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 1 号民事判
决提出上诉。
二、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一审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对期后利润的影响,需要根据公司上诉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情况确定。
三、 其他说明
公司欢迎合法有序的公平竞争,亦将一如既往地采取措施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四、 备查文件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三十日